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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部分节选改题为《北国春天里的家乡》、《闲居小记》和《还来得及》入选时代专集纯美散文集《中国人的鸡汤》,由香港红出版于20056月出版。)

 (该文部分节选改题为《惠》)入选时代专集爱情小说精选《就这么嫁给了他》,由陕西人民出版社于20066月出版。)

 

平静的幸福

海之内

 

 

阳光透过乳白色的落地窗纱,映照着卧室淡粉色的墙壁,带给我一种暖融融、懒洋洋的梦幻感觉。在北方冬日的风雪裙裾之下,在刚刚苏醒的城市的睫毛之上,我四肢摊开,紧紧贴敷着宽大舒适的席梦思床,像一只微波炉里的烤鸭,通体酥软。

我喜欢这样懒散的双休日的早晨,不起床,不思考,不表达,不行动,遗忘时间和空间以及被遗忘。

悄悄地起床、洗漱、打扮、出门,在我的不知不觉之中,妻子的身影已融入淡淡曙色。此时,或许在一间并不宽敞但很明亮的教室里,晨光中的她正带着亲和的微笑,沉浸于学生们感情饱满的诵读。(早安!我可怜的妻,那些可怜的孩子,还有他们可怜的双休日的早晨。)

母亲早已在房间里忙碌,为了她引以为自豪的懒散儿子、贤惠能干的儿媳和顽皮可爱的宝贝孙子能有个好胃口,为了整个房间里的家什一尘不染。母亲一生都是如此,如此忙碌,却又如此满足。

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自得其乐的,是我不知疲倦的儿子。他未满五周岁,和奶奶住在隔一间书房的另一间卧室,睡够了,多一分钟也不会呆在床上。

“大懒虫!快起床,都小针指8,大针指6(这是儿子表述时间的特有方式)”,有时他会突然跑进来,一边喊, 一边狠狠地拍打我的屁股。 

儿子的武力加大声训斥,击碎了我如醉如痴的平和梦境,也损害了我作为以身教子的伟大父亲的强烈自尊。我想他多半是受了奶奶的指使,一直以来他都被妈妈和奶奶所利用,对我实施直接的正面的凌厉的管教和处罚。

“好儿子,就五分钟,去给爸爸放首歌。”

“说好了,五分钟。”儿子飞快地跑下去。

只有在孩子们身上才能很容易找到成人中罕见的那种率真、宽大和助人为乐的品质。

不一会,廉价CD放出的国内外最高雅的最流行的或者是最平庸的音乐便从大厅传来,我也在这乐音里糜烂了短暂而美妙的最后五分钟。

 

音乐是填满时间和空间的最佳物质。

打开放音机,拿一本诗刊,斜躺在宽大舒适的沙发上,这是我虚度光阴、享受幸福生活的最佳姿势。

放音机的音量要放大一点,我要用整个身体倾听。声浪溢满房间,冲击四壁,撞击、迸发、回旋、汇聚,顷刻间将我推向音乐的波心。时而缓,时而急,时而起,时而伏,在乐音里我化作一根朽木,顺流而下。

诗刊是我唯一喜欢并且自费订阅的读物,现在成了快速催眠的神奇咒语,我通常会在拿起诗刊的三分钟之内昏昏欲睡。诗人因写作而失眠,读者因阅读而酣睡。发现睡眠守恒定律,是迄今为止我对所钟爱的诗歌事业贡献的最大悲哀。

躺在沙发上会比躺在床上显得距离堕落远一点,会更加体面,还可以有效避免因不速之客的突然造访而导致的严重尴尬。

我选择沙发,还因为我可以站在沙发的视角窥见我亲手营造的这个温馨小家的全部。微型的复式结构,三层柞木楼梯和方正古朴的围栏圈起的榻榻米式楼梯间将整个房间分为上下两层:拾阶而上,是装满灿烂阳光的向南的主辅两间卧室和一间书房,还有浴室;信步而下,是朝北开窗、白天可以俯瞰半座城市、晚上可以仰望半个星空的会客厅,外加一厨一卫。

整个房间的装饰设计,是所谓的意大利简约风格与中国古典审美的混血,源于我这个尚未完全泯灭的天才艺术家的不良嗜好和两个近乎另类的超现实主义落魄艺术家朋友的突发灵感。有白色为基调的缤纷色彩:白的门窗,灰樱桃的地板,粉的卧室,橙黄的楼梯间,蓝的电视墙,黑胡桃的楼梯栏杆和家具,紫红的布艺沙发,绿的落地窗帘,幽蓝的酒柜灯光...还有古典和现代混淆的细节装饰:柔润皎洁的磨砂玻璃灯柱,古朴典雅的实木楼梯栏杆,光影辉映的餐厅酒柜,返朴归真的回廊桥洞,祥云霓虹的吊顶造型,盘根错节的盆景花草...

十年前,我蜷缩在某大学简陋拥挤的四人间单身宿舍里咬牙切齿地哼着冷美人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八年前,我和女友强行在一间几只老鼠常年接管的堆放杂物的仓库里共进一顿让小主人们垂涎三尺的晚餐;六年前,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在城郊一间50平米的单位集资房里举办了简单而完美的婚礼;两年前,我和妻子带着三岁的儿子来到了这里。

我的新窝,搭在我所在的这座城市的中心地带的顶端。我响应国家的号召,提前一步跨入了小康,为此我付出了两个月的所有闲暇和未来十年的全部薪水。

沙发躺在大厅的一角,我躺在沙发的一角。

那时,妻子或许在书房备课,母亲或许在厨房准备午餐,小儿则在光滑坚硬的复合地板上溜着旱冰。

我没有理由不幸福,幸福就在身边。

 

从家到单位只要步行八分钟。

但是从大学校门到这座代表城市最高权威的机关大楼,我走了八年。

秋日黄昏,十三年前。一辆缓慢嘈杂的旅客列车和一个少言寡语的陌生人,把一个涉世未深满怀憧憬的年轻人,从小兴安岭茫茫林海深处的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带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

年轻人就是我。在城郊那片郁郁葱葱的高墙之内,我度过了三年平静的大学生活(我确信,那是一生不会再有的美好时光)。

毕业后我别无选择又万分荣幸地留在了母校,因为要么远走高飞,要么回家教书,对于没有飞翔的翅膀又缺乏降落勇气的我来说,这是最好的道路。

直到有一天,我近乎惊恐地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校园林荫路上踱来踱去的老夫子身上,隐隐约约看到了几十年后我自己的影子。我决定逃离,我不愿意现在就看到不情愿的未来。

不顾高瞻远瞩的师长们的坚决反对,三年之后,我撇下孤苦伶仃的新婚妻子,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下乡,像当年的红卫兵一样,狂热地奔向了那片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那时的我,五谷不分书生意气。

在乡间泥泞的小路上无怨无悔地跋涉,为了给那里的孩子挤出一分甘甜,我吃尽了十二分苦头。两年后,我带着泥土和粪肥的芬芳感慨万千地回到了城里,然而我的心已生出翅膀。

一个偶然的机会,经人举荐,我迈出大学校门,跨进许多年轻人向往的机关门槛。两年后,我又如愿以偿地走进了庄严肃穆的市委大院。我将在这支精锐部队里为国家服役,直至退伍。

市委大院是城市黄金地段最为简朴的建筑物,像是伫立在鳞次栉比的现代建筑群中一位和蔼可亲、两袖清风的人民公仆。一支灰白相间的鸽群,每天准时飞到大院里啄食洒在地上的“福利粮”。尽管它们留下了大量令清洁工人不愉快的粪便,却也给有点沉闷有点古板的院落平添了几分生气,几分祥和。

我的办公室在三楼,三人一室。我几乎每天第一个来到这里,简单地清理房间,打开饮水机,启动电脑,然后开始一天谦虚谨慎的工作。一份有意义并且适合的工作会带给勤勉的人无限乐趣。

(许多年后,那个山沟沟里来的顽固不化的年轻人已人到中年。平和隐匿了激情,责任取代了梦想,他更加温和、坚定而且富有幽默感,更加痴情于他可能不朽的事业和注定平凡的生活。)

“早啊!”刚进市委大院,门卫室的老师傅就发出了清晨的第一声问候。我向他点头示意,脸上带着淡淡的发自内心的微笑。

“爸爸!”推开家门的瞬间,可爱的儿子已扑到怀里。“想爸爸了吗?”我搂住他狠狠地亲,几乎用尽8小时工作后剩余的全部力气,直到他发出尖叫。

上班,下班,往返于清晨和黄昏之间,往返于一条繁华熟悉的街市的两端,这一头是家,那一头是国家。

我步履匆匆,心静如水。

 

“将来我一定要离开这里”

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我就暗暗发誓。

灰蒙蒙的天,尘土飞扬的路,喧闹的市,不安的夜,行色匆匆的人,这座城市最初留在我大脑底片上的影像模糊、零散而且杂乱。我的家乡山清水秀人和狗亲,相形之下,巨大的反差让我强烈逆反。

要么去爱,要么离开。

有一段时间,我曾不知疲倦地穿梭于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窥视、寻觅、体味,企图发现她的景致、她的风情、她的气质甚至有关她的传闻。而我一无所获。

尽管后来我知道,她的胸襟曾留下侵华日军的口水和抗联勇士的热血,她的土地曾演绎 “北大仓”和“工业化”的传奇---她那些已流淌在记忆中的美丽。

在不进则退的改革年代,在日新月异的春天的故事里,她显得有些俗气,有些腼腆,有些迟疑,有些盲目,甚至于自卑。像一个刚刚开始擦胭抹粉的农家媳妇,她无法古典,又缺乏现代感;她已远离淳朴,却又落后于时尚。我看见她临街花花绿绿的广告招牌,形形色色的歌房舞厅,风起云涌的洗浴中心,前赴后继的酒楼茶吧,也看到了她繁华表象下的苍白与空虚。

我要的是新鲜的空气、清澈的河水、平静的夜,还有黎明的飞鸟和璀璨的星空。而她有的,是工地上搅拌机彻夜的轰鸣,公交车里亲密无间的拥挤,饭店排气扇喷出的刺鼻的油烟,街头小贩声嘶力竭的叫卖,劳力市场摩肩接踵的失望的人群,晚报上让人惊恐不安的爆炸性新闻。

(生活总是和人开着严肃的玩笑,有时你不能不情真意切地说出一句言不由衷的话,不能不奋不顾身地去完成一件并不喜欢的差事,也不能不依依不舍地呆在一个你早已厌倦的地方,让你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不爱这座城市。

而十三年来,我与她寸步不离,如同没有爱情的同居。

我生活,我遗忘。因为是她最终腾出了怀抱,包容了一个远方桀骜不驯的游子和他躁动不安的青春。在一条通往山中水库的林荫路上我找到了称心如意的爱情,在一个能够付出有效劳动并获得稳定报酬的部门我获得了工作的机会,在一座紧靠市中心远离地心的高层建筑里我搭建了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巢,在一家不能讨价还价但可以各取所需的超市妻子买回了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在一所面积不大却有许多顽皮孩子的幼儿园儿子快乐地度着他的童年...我还能要求什么呢?

我和儿子最终在临街的几棵小松树下发现了蚂蚁,那是他在这座城市里见到的最大规模的野生动物群,那些微小的忙碌的生命让他惊奇不已;在夏日黄昏人声鼎沸的街边大排档找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来,一大杯免费的生啤酒,可以免费帮你找回擦肩而过的友谊和挥之不去的从前;混入公园里操练五禽戏的那些从容不迫的老人中间,你能体验动物们在天空、草地和森林里飞翔、爬行和逡巡的乐趣,以及返朴归真的幸福感受;在风筝满天的江畔假日,只要有足够长的丝线和足够多的耐心,你就可以把一只色彩斑斓的风筝和一家人的目光放飞到你想要的高度。

我记得,记得发生在这座城市里的和我有关的那些琐碎的快乐和幸福。

一切在变,遵循着人们的想象,每一座城市,每一个乡村,每个人,还有整个时代。而我变化在她的变化里,直到有一天我真正意识到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主人,请允许我重新向您介绍:“北依绵绵江水,南挽微微青山,东西是望不尽的黑油油的土地和数不清的白亮亮的池塘。金秋十月,麦黄稻香鱼肥牛羊壮...

说实话,虽然从未喜欢过她,但我现在不能不承认,远远望去,那个站在江畔的麦田里的池塘边的牛栏旁的浣洗的拾穗的撒网的挤奶的农家媳妇,的确很美。

不知道我还会多久地停留在这座城市,但假如有一天我真地离开,一定会有深的思念。

 

我从不相信上帝

但在我二十岁的时候

我确信收到了他深情的礼物

因为那一年他把你的微笑带给了我。

 

这是我留在她大学毕业留言册扉页上的一句话,发自我的心灵。上面还贴了一张复印的黑白照片:我穿着宽大的蓝色衬衫和绿白相间条格大短裤,光着脚板,双手叉腰站在水边的一块礁岩之上,迎风侧立,目光注视着远方,脚趾牢牢扣住岩石。衬衫没有系扣子,裸露出双肩,长发与衣袖随风飘飞,清秀而挺拔……(这是我大学期间比较得意的照片之一,我喜欢那种感觉:直面未来,永不畏惧)

单凭在留言册上所处的显著位置,任何人都不难看出我们之间关系发展的严重程度。

她那时是我的大学同学、同乡,现在是我的妻子,我叫她惠。

我敢肯定,惠是出现在我近乎悲愤的青少年时代的第一缕阳光(我也断定,我是她在人生的海边上拾到的第一块奇特、冰冷而坚硬的石头)。第一次看见她,是在大学入学第一天新生集训的队列中,其貌不扬的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但却吸引了我几乎全部的注意力:阳光中微黄而翻卷的短发,泛着淡淡红晕的白净圆润的脸庞,带着神秘和一丝丝俏皮的大眼睛,平静、内敛而灿烂的微笑……一种奇妙的感受袭击了我,整个世界立即温柔起来,静而亮,软又暖。

后来我听说,只有被丘比特神箭射中的人才会产生这种霎那间惬意的昏眩甚至昏迷,那就是爱的感觉。

入学第一个新年第三天的夜晚,我经历了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一次停电。校园里一片漆黑,在嘈杂而慌乱的女生宿舍走廊里,我浑水摸鱼地拉住惠的手溜下楼去,融入茫茫夜色(在未被容许的情况下强行拉住一个女孩子的手,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越轨行为,从未有过的激情、勇气、紧张和冒险后的快意)。那是我们的第一次牵手,从此不曾分开,那双温暖的、柔软的纤手,带给了我一生不变的爱的温质。

惠的出现,改变了我的生活,也改变了我。在此之前,我曾暗下决心要与爱情划清界限,那时家庭的困境和我的处境,使我很理智地把爱情和啤酒、火腿以及香烟等非生活必需品同样视为不可痴迷贪恋的奢侈品。要对爱对自己对亲人对生活对未来负起责任,我必须努力学习,然后是努力工作。这也是我与惠相处一个月之后提出分手的根本原因,为了作出那个痛苦的决定和自欺欺人的解释,我整整病了一个月。

“也许…我们…不合适。”我声音低沉,而且沙哑。长时间的沉默,嗓子有些干涩,撕裂的痛。

“你不喜欢我了?”她大大的眼睛一下子充满了泪水,怔怔地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我不敢看她的脸,但我能感觉扑面而来的震惊、不解和愤怒。

那个凄冷的冬夜,我走过了世界上最漫长的一段路。我坦诚地告诉了她关于我的一切:我的家庭、我的成长、廉价的西服下掩盖的困窘和故作轻松的笑容里埋藏的不幸,以及这一切对她将意味着什么。

“我爱你,我希望你能找到幸福。”冽冽寒风中,我的心紧缩成一团。

她始终挽着我的臂,慢慢地走,静静的不说一句话,像聆听一个久远的伤心的故事。

故事的结尾,是一片沉寂,只有风在冷冷地吹,主人公的心头在落雪。

“你说我能舍得离开你么?”分手的时候,她突然转过身,轻声说。这句话深刻我心,让我一生动容。

我一直以自己是个纯正的无产阶级小伙为荣,恨不得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我本来就一无所有,也不怕失去什么”,为自己壮胆。我常常嘲笑惠,说她是没落的小资产阶级少女,娇贵、任性而又懦弱,不经风雨。而她坚定的抉择却让我心生敬畏,如果说我的决定需要承受短暂的痛苦,而她的决定却要拿出一生的勇气。

惠给我生命中带来了爱情,我在爱情面前不堪一击。“这就是我要找的人,我决不能错过。”我为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并从此在爱中迷失。

像所有情窦初开心怀梦想的年轻人一样,我们用爱写下青春潦草的日记,用思念装满时光干瘪的口袋,在颠扑不灭的爱情的征途上视死如归,一往直前。

大学毕业后我们留在了同一座城市,两年后我们结婚,又三年后我们有了孩子。虽然我们曾面对困难、处境窘迫,但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分开,不舍、不弃、不倦、不变,爱最终包容了一切,改变了一切。

时光流逝,青春不再,只有爱与日俱增。十年之后我们更加相爱,更加懂得如何去爱,爱成就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和一个幸福的女人。

“回到家里,你永远都是我的国王”,惠温情地偎依在我怀里,喃喃自语。

我默默地把她拥得更紧。

“你是我永恒的天使”,这句话也许永远也不会说,但它一直都写在我心灵的高处。

 

惠是那种天生丽质的文静女孩。

她曾送我一张照片(准确说是我掠夺来的),我在翻看她厚厚的一本影集的时候发现了它:中学生时代的惠带着清纯的微笑,站在阳光灿烂花儿开放的红砖碧瓦的院落里,透明的镜片,轻柔的纱裙,仿佛还有一丝暖暖吹过的风……我离开女生宿舍时强行带走了它,像带走一生的阳光。

那张照片和那些可以印证我们爱情的小纸条、书信以及贺卡,我都一直珍藏。

每次翻看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那些微微泛黄的照片、信纸,甚至有些模糊的文字,却是如此清晰地印证着我们历久弥新的爱情。

“你埋头读书,写诗,我悄悄地望着你。你这样子我好喜欢,我并不在乎望你多么久你却并不察觉……”大学时代,读诗、写诗几乎成为我唯一的爱好。那时我留长发,戴太阳镜,着休闲装,兜里始终都揣着一本诗集、一枝笔和一个写诗的小本子。我经常走到那里写到哪里,而惠则是我的第一个忠实读者。

“我静静地坐在窗前等你,听外面的雨声,看外面的夜色,想外面的你,你会来么……” 作为全校知名的学生会重要干部之一,我整天碌碌又无为。但我知道,不管风里雨里总有一个思念我的人、牵挂我的人,在不远处静静地等我。

 “你喝了酒,我好难受。你哭了,我的心缩成一团。我会好好去爱你,慢慢克服小脾气,为了你,或许我会成为世界上最温柔的女孩……”我的脾气很坏,像我的父亲,有时会因为一些小事大发雷霆。记得一次,我一拳打在校园的围墙上(已经想不起是因为什么),手都打破了,好长时间经过那里都能看到墙上留下的那块紫色印记。我看似坚强,有时内心又是如此脆弱,惠是唯一陪着我流过泪的人。

“我带了一小瓶热水,一直揣在怀里,现在已经温温的了。我是拿来给你吃药用的……” 我的慢性支气管炎经常会在天气寒冷的时候发作,咳嗽不止,而惠的体贴入微最终驱走了严冬和病痛。

“车就这样开了,把我们越拉越远,我望着站台上你渐远渐小的身影,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一年中的两个假期是我们最长久的别离。为了能和惠一路同行,每次往返我都刻意改变行程和路线,不厌其烦乐此不疲地辗转于小站之间。

“空闲的时候,我就一粒一粒地剥瓜子给远方的你……”父亲把信件交到我手里的时候,说里面有一小包什么东西,好像是什么种子。看着我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摸出一个小纸包,慢慢的展开,一小撮颗粒饱满瓜子瓤呈现在眼前……嗨!父亲大惑不解。他也许猜不到那正是我们爱的种子。

 “我在家,听音乐,写文章,等着你来;我每天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等着你来;我每天跟爸妈讲述一个可爱男孩的故事,等着你来。我的家是个温暖的家,我爸妈一定会喜欢你的……”我第一次鬼使神差地秘密潜入惠的家乡,连惠也不知道,我趁着夜色悄悄地去又悄悄地溜走,像做贼一样心怦怦直跳。第一次登门拜访,我受到了非同寻常的款待,这应归功于惠的长期外交努力。实际上在我到来之前,她的家人就早已经了解并且接纳了我这个一无所有却又坚韧不拔的毛头小伙子。对此我一直心存感激,我没有理由让他们失望。

“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我在心中默默许下愿望:我愿我们能够在一起,幸福一辈子。让我们好好把握,只要努力,正如你说的,上帝会看得见的……” 毕业前我们曾面临严峻考验,校园里的恋人大都劳燕分飞、各奔西东,而我们坚定地走到了一起。

“如果你是大海,自有欢乐的小溪,在你怀中歌唱着奔流……”我坚信,我是因为一条歌唱着奔流来的小溪,而成为欢乐的大海。

不经意间的只言片语,历历在目的琐碎往事,和点点滴滴的爱的雨露,早已潜入我的心灵,潜入我的生命。

我在键盘上敲打着这些遥远而又亲切的文字,而这些纯净无声的文字也正轻柔地敲打着我的心。

    惠给我生命中带来了爱情,当我还是一个前途未卜的穷困书生;为了爱,她含泪地告别了亲人,远离故土,陪伴举步维艰的我闯荡异地他乡;在那个物欲横流、人情冷漠的虚华年代,没有钻戒、没有婚纱、没有花车,她依然挽着我幸福地步入了结婚礼堂;她精心守候着我们的爱巢,不离半步,而我却为了与她毫不相干的梦想一次次地走向远方;她为我生了健康可爱的儿子,使我成为一个骄傲的父亲,并且在有限的条件下让她深爱着的这两个男人饮食无忧、温暖快乐。

    “虽然你已经结婚,有了孩子,并且青春不再,但我还是那么深地爱着你,就像从前一样……”落款是:“你的婚前好友、你的孩子的亲生父亲。”我能想象得出,收到我这张恶作剧的新年贺卡时,惠在同事面前是如何的狼狈不堪,又是如何的甜蜜幸福。我们虽在同一座城市,天天生活在一起,但每个新年元旦我都要给惠寄一张贺卡,我会在她的生日、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和情人节那天带给她一份意外的惊喜。

 “请叫我让你相信,如今我只盼一件事,那就是:为你献上我的心灵,和这心灵里蕴藏的全部感情……”这是惠在我的毕业留言册扉页上回赠的诗句。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爱情,和这爱情中蕴藏的全部感动作一个证:惠兑现了爱的诺言,她以爱之真诠释了诗之美。

我从电脑桌前转过头来,妻子不知何时已站在身后,她孩子般拱起嘴凑向我的脸……

“我看到你们亲嘴了!”突然闯进书房的小儿敏锐地洞察了一切,他即刻毫不留情地向全世界大声宣布了刚刚发生的这起事件。

我和惠目瞪口呆,面面相觑,一时哑然失色。

母亲若无其事地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看她的电视剧,有意回避了小孙子临时插播的这条爆炸性新闻。

“出去散散步吧!”

我深情地看着惠,内心里充满了温柔。

 

很久以前,读过前苏联诗人沃兹涅先斯基先生的诗《母亲》,那是一首悼念母亲的诗,最后两句至今难忘:     

“谁如果读了我这首诗,

他会给母亲送上一束铃兰。

献给自己的母亲还来得及。”

    我很庆幸,我还可以为母亲送上一束铃兰。

母亲身体还好,在僻静的家乡小镇上安享晚年。我是他唯一不在身边的孩子,父亲去世以后,我对她就更加惦念。有时想起母亲我就暗暗流泪。

母亲生在农村,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父亲,断断续续读完小学三个年级,便下地务农。十九岁那年出嫁,随父亲来到小兴安岭密林深处的一个小型林场。父亲上山伐木,母亲做家务,他们一共生了五个孩子,我是其中小四。

婚后,他们有过一段平静而美好的生活。那段美好生活的末梢,正是我人生记忆的开始。

每天太阳偏西,母亲便开始在灶前忙碌,她偶尔会烙我们最爱吃的红糖饼,我们迫不及待地围在一旁。

“去,看看你爸爸回来没?”母亲抬头看看天色,拍拍我们的头说。

我们飞快地冲出板杖子围成的小院,一口气跑到路口去张望。有时稍大一点的孩子在院外的空地上燃起篝火,我们就围着火堆,烧些松塔、山核桃之类,一边吃着玩着唱着跳着,一边等父亲下班回来。

晚霞映红天边的时候,父亲崔嵬的身影闪现在山路那头,由远而近,逐渐高大清晰起来。如果是秋天,他的肩上一定会扛着满满一麻袋沉甸甸的松塔,带着满身的松脂的香气。

“爸爸回来了!”不知谁突然一声尖叫,我们闻声而动,呼地迎上去,前呼后拥地跟着父亲跨进家门。此时饭香已弥漫了整间房子,母亲开始摆放炕桌和碗筷,父亲则扔下肩上的麻袋扛起我们……我依稀记得这些,儿时记忆中最深最美的图画。那是在我六岁前。

(比遥远更远,比寂静更静,大山深处,夜幕之下,三十几户人家三十几盏灯,像遗落地上的星,仿佛闪烁山间的流萤,谁将它们熄灭,谁又将它们点燃?)

平静的时光如此倏忽短暂,像晚风吹散的一缕炊烟。弟弟三岁时,父亲在一次事故中摔伤,许多人看见他从高高吊起的一捆红松原木上滑落,像一叶松针。工友们用运送原木的卡车把他送到山下,然后辗转到几百里外最近的城市医院。母亲在陌生的城市的简陋的医院的阴暗的走廊里的冰凉的板凳上经过一个月的漫长的焦灼的等待之后,万念俱灰地回到家中。高位截瘫的父亲留在了那里,一躺就是二十年。

那是一段痛苦的岁月,一个无助的女人曾把致命的药片捏在手心,但她最终只能咽下泪水,她丢得下生命却无法丢下她可怜的孩子。我永生难忘那个和男人一样顶风冒雪走入深山老林的女人淡淡的背影,那个强行把哭喊的孩子塞到别人怀里一步三回头的女人柔柔的眼神,那个在红灯高照万家团圆的年夜里辗转反侧的女人轻轻的叹息……那是我的母亲。

没有强大的父亲站在身后,我们小的时候经常会受一些调皮孩子无端的欺负。每次母亲都会不顾一切地去找他们的家长为我们讨还公道,然后回到家里搂着我们默默流泪。“别怕,孩子。”当我们从恶梦中惊醒,母亲轻轻抚摸我们的头。

照顾公婆,伺候丈夫,抚养孩子,母亲终年奔波操劳。她伐过木、种过地、喂过猪、养过鸡,甚至侍弄过蜜蜂。她不曾富有,却从未停歇。母亲节俭持家,恨不能一分钱掰成两半。她把削好的苹果给父亲,苹果皮分给我们。她把大人的衣服精心裁剪后给哥哥,哥哥不能穿了给姐姐,姐姐给我,我再传给弟弟。她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投入和开销,花光了她全部的积蓄,那就是供所有的孩子上学读书。

我们在粗糙的包装纸上写字、演算,我们穿着带补丁的衣裳,兜里揣着免费证明从小学一直读到大学。“人穷志不穷”,这是母亲所能给予我们的全部教育。这五个字支撑了母亲二十年,也改变了我们一生。

母亲竭尽全力拉扯着我们走过苦难,含着眼泪教会我们坚强,用一颗破碎的心在我们幼小的心灵深处埋下爱。如今一切已成往事,当我们顽强长大并成为她的骄傲,生活一天天变得美好,而母亲老了。

乔迁新居之后,我特地留了一个房间给母亲。不顾兄姊们的劝阻,我硬是把母亲接到了城里。我要让苦了大半辈子的母亲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在家里看家庭影院、冲热水澡,晚上睡席梦思床垫。母亲也许有些不大习惯,但我还是希望她能留下来,我祈愿母亲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

现在,我五岁的小儿和我六十岁的妈妈结下了难解难分的深厚友谊。他们每天混在一起捉迷藏、玩扑克、下棋、看电视,甚至一起出去散步、买菜、逛公园,整个房间里几乎充斥着他们没完没了的笑声,间或夹杂着几句因为有人违背游戏规则而发生的短暂而激烈的争执。看着终于可以无忧无虑快乐得像个小孩子的母亲,没人知道她的儿子幸福得掉泪。

“非常感谢我们曾相依为命,得以同享欢乐,共享恐怖。” 人同此心,沃兹涅先斯基先生的母亲,我的母亲,乃至全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一样的。

母亲节那天,我特地买了一束红色的康乃馨,悄悄地摆放在母亲的窗前……

 

父亲过早离世,是我心头永难消失的疼痛。

那年最阴暗的一个黄昏我奔回家乡,父亲已在黎明到来前闭上眼睛,平静地在痛苦中结束了痛苦。我跪在父亲的灵柩前双拳击打大地,用尽了一生的悲伤。

儿时记忆中的影像时常浮现眼前:背后是大山,肩上是夕阳,父亲崔嵬的身影大步向我们走来……一切如此清晰,恍如昨日。他曾和工友们一起驾驶着拖拉机,挥舞着油锯,喊着号子;他曾满怀豪情地高唱着“大吊车真厉害,轻轻地一抓就起来”, 爬冰卧雪,啃冻干粮,苦中作乐;他曾沉浸于“盼星星,盼月亮,盼得胡子一大把,中国的汽车终于出了厂”的无比喜悦之中, 自斟自饮,情不自禁……

“顺风倒喽!”,在放倒了数不清的参天原木之后,父亲也倒下了。一次小小事故使他最终成为一根悄无声息的倒木。他在矮小笨拙的轮椅上度过了后半生,被人惋惜,被人同情,被人忽略,被人遗忘,甚至被人歧视和鄙夷。但我知道,他站起来比许多人都高。

出事前,父亲并不在采伐一线,那时他在场部负责调度。为了顶替一位生病的工友,他不顾母亲的劝阻上了山。就在那天,一个工人一个小小的操作失误改变了他的一生。后来的二十年里,他必须接受身体三分之二失去知觉所带来的一切。父亲去世多年以后,母亲还说:“你父亲太犟,我不能阻止他。”

为了治病,几年间父亲辗转多家医院。我七岁时跟随母亲去大城市的医院里探望过他。我看见父亲正在医院的双杠上锻炼行走,额头上渗出大颗大颗的汗珠。“使劲啊,”我搬动他的腿。父亲低头看我良久,然后微笑着说:“孩子,爸爸使不上劲啊!”

住院期间,因公负伤的父亲由公家派专人护理,生活起居很有规律。父亲读过高中,文笔很好,字也写得漂亮,闲暇时常读书看报、写点小说什么的,但更多的时候是无缘无故地发脾气。他试图改变什么,但他无法改变。

后来,父亲回到了小镇上的医院。我们全家也因此从林场迁到了镇上。我和弟弟时常推着轮椅上的父亲,到镇东的小河边和林间的小路上游玩。上坡的时候我和弟弟在后边使劲地推,累得满头大汗。赶上下坡,我就和弟弟一高一矮站在轮椅后边的横梁上和父亲一路放下去,又欢喜又威风。夏季天热的时候,小镇上的人们都不由自主地聚到河边纳凉。有时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喝冷饮、吃冰棒,父亲就会停下来,用微微抖动的手,稍显费劲地解开有些发白的蓝色中山装上衣口袋的唯一一粒纽扣,索索地掏出几张很破旧但叠得很工整的纸币,小心奕奕地从中抽出一角钱给我,轻声说:去买两根冰棒”。有时我推说不渴,但又拗不过父亲,每次我和弟弟都吃得非常仔细。由于家庭的变故,我们从不伸手向父母要吃要穿,也从不乱花钱,而且我知道父亲的衣兜里最多也不过几元钱。很多年以后,我已经记不起当时吃得津津有味的五分钱一根的冰棒的味道了,但我还能清楚地记得父亲掏钱时的每一个细节过程。

读大学的时候,父亲来过一封信,是关于支持我读函授的事,鼓励我要继续学习,不要考虑钱的问题。字不多,末尾是“手抖,就此搁笔。家中一切平善如常,勿念。父字”。参加工作以后,父亲还来过一封信,谈到“年轻时工作忙点是好事”,嘱我要“注意身体”。信我一直保留着,每次打开,看到第一行“见字如面”,我就不能再读下去。

我爱好文学,在大学时代写了很多诗歌,偶尔在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每次回家,我就把发表的作品带给父亲一份。后来我听说,父亲常把那些刊物带在身边,碰到熟人就拿给人家看。一次回家探亲,父亲问我还写文章么,我说工作太忙无暇顾及。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你写的东西很特别的,荒废了可惜。”这句话给我印象很深,那是父亲唯一一次流露出对我的一点期望。我曾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写一本书献给父亲,不为别的,只为完成父亲一个小小的心愿。

父亲在卧床二十年后病逝,我不在身边。

抚摸着那张熟悉而冰冷的面颊,寒彻我心。想写一点悼念父亲的文字,却一直无从落笔,所有的语言连同整个世界都苍白了。泪水打湿了本子上仅有的两行字:只要我们能够在一起,哪怕是一起遭受不幸。

如今家乡的林场早已封山育林,老一辈伐木工人健在的恐怕也不多了,且大都在病床上忍受着风湿性关节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所带来的病痛的折磨。采伐和采伐者都已被淡忘,大森林正在恢复。

父亲去世两周年以后,我写了一首怀念父亲的诗,题为《温暖》。在一次春节家人团圆的时候,我流着泪读给大家,全家人都泣不成声。当我们感到幸福,当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就更加怀念父亲。

父亲的骨灰埋在家乡的山岗之上。每次回家,我都要到父亲墓前看一看,献上刚刚采来的一束野花或者几根松枝,拔掉坟头的杂草,再培上几把新土。我会在那里静静地呆上一会,陪着他,说些话。

我相信父亲听得到,他会高兴的。

 

我比许多人都更加喜爱那首脍炙人口的日本歌曲《北国之春》。也许喜欢这首歌的人对家乡的怀恋之情并没有什么两样,不同的是我和作者有着如此相近的苏醒在北国春天里的家乡:白桦、碧空、溪流、微风和花开山岗上的春天,不知城里季节变换犹在寄来寒衣御严冬的母亲,相爱经年至今尚未吐真情的姑娘,沉默寡言偶尔相对饮几盅的父兄……

没错,那就是我的家乡。

那个曾钻进山林里的采挖果实和野菜的小男孩,那个曾爬上高高的山岗迎风眺望远方的少年,那个曾坐在哗啦啦流淌的小河边梦想爱情的小伙子,在阔别家乡十余年后,依然记得清冽的河水中光滑晶莹的鹅卵石和触手可及的自由的鱼儿,握在手心的野草莓浸透肌肤的香气和带露水的婆婆丁清苦的味道,还有山坳里早早开放的达子香花和远山顶上持久不化的积雪,依然对那片纯净、安谧、灵性的土地心驰神往。

当我读到大学的时候,家乡已在破败之中。经过几十年的无节制的过量采伐,靠山吃山的年代悄然逝去,坐吃山空的岁月已然到来。

雾色中的青山随处可见盗伐者留下的疤痕,来自山间的清流穿过那座口吐白沫的小型纸板厂后化作风中的一行浊泪,昔日机声隆隆、车流滚滚的木材工厂空余月色下的一片空旷,空前热闹的小集市搅碎了山镇的平和梦境,灯红酒绿间的高谈阔论泯灭了山里人的纯朴之风,林业危困的梦魇映照着每一张灰色的脸:老年人的无奈、中年人的焦灼和青年人的渺茫,伐木者的后代正成群结队地逃离森林,涌向钢筋混凝土的城市……

那就是我的家乡,我的甜蜜和忧伤。

每逢春暖花开,我都要回趟家乡,在采挖山野菜的最佳时节,我要随母亲和姐姐一起上山,什么婆婆丁、蕨菜和柳蒿芽啊,还有鲜嫩的刺五加叶,只有亲手采摘来的才吃得更香;我会在黎明时登上山岗,眺望曙色中家乡,还要亲手采一束悬崖边上带露水的达子香花,插在瓶中装点向阳的窗;我将一个人漫步黄昏的河边,掬一捧沁凉的河水,再拾几块卵石,在夕阳的余晖中打出一串银闪闪的水漂。秋后,弟弟会从家乡捎来一袋新打下来的松子,它们来自松脂飘香的山林,粒粒饱满,我在茶余饭后细细品啧,像在雪地里觅到了几颗坚果的一只幸福的松鼠。大雪封山的时候,带上孩子去家乡天然的游乐场,骑一根树枝从陡峭的雪坡上连滚带爬地滑下,那是晶莹洁白的童话世界里最快乐的飞翔。每年农历春节,我都要回家和亲人团聚,挂上一盏红灯笼,下一锅水饺,兄弟姐妹一起开怀畅饮,通宵达旦。

那就是我的家乡,我心灵的家园。

十几年间,我不失一切时机地投回她的怀抱,幸福得如同一只归巢的鸟儿,在家乡的青山碧水间,找回遗失已久的心灵的平静。(我很庆幸,多年以后我还可以在山中如履平地,健步如飞)

近年来,弟弟经常打电话或发伊妹儿过来,告诉我一些家乡的新变化,诸如国家实施“天保工程”封山育林,人们正在大规模种植木耳、蘑菇和中草药,山菜产品已经出口国外,高山滑雪、山地漂流、原始狩猎等森林生态游开发项目大有可为 ……这些来自家乡的点滴消息,让我在异地他乡辗转难眠。

今年元旦,好友从家乡寄来一套精美的贺卡,这是以家乡四季山水为主题的一组风景图片:有苍石翠柏间紫云般漫山开放的兴安杜鹃,有层峦叠翠、雾气升腾的碧海松涛,有层林尽染、水落石出的河畔秋韵,有白山黑水、天地空灵的林海雪原……清灵秀美,赏心悦目。

“看看,漂亮么?”我郑重地把它们展示给我的每一位同事和朋友。

“这就是我的家乡,”我说。面对那些惊羡不已的眼神,我心花怒放。

“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用她的温柔善良来抚平我的创伤……”离开家乡多年以后,一首简单的歌曲听得我荡气回肠,两个心怀梦想踏上暮色他乡的年轻人对昔日姑娘的深深怀恋,让我再次想起家乡。

是啊,远在他乡的朋友,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我们总要回到共同的故乡。

 

当我无可奈何地从床上爬起来,儿子已穿着整齐在门口等我了。

“为什么非得让爸爸起来呀?”我睡眼惺忪,一看表才五点半。昨晚多喝了酒,头还有些晕。

“爸爸,你愿意生病么?”儿子反问道。

“不愿意啊,”我有些莫名其妙。

“那你就得锻炼身体啊!”儿子坚定地说。

我无言以对,只好迅速套上休闲裤,穿好运动鞋,乖乖地跟着儿子下了楼,跟在后面的还有母亲。母亲含糖量超标,科学恰当的运动对缓解病情大有必要,她总是起得最早,走在最后。

穿过两条街道和一个小菜市场,就是离家最近的一座公园,有四五百米的距离。我年富力强,儿子精力过剩,我们轻松跨过公园里的三座小桥,翻越两座小山,顺便打打滑梯,压压跷跷板,再练上几势太极,还要在林中草地上探寻一下蚂蚁部落的踪迹,最后迂回到杏林树下,与等候在那里的母亲胜利会师。

晨练归来,我们从菜市场拎回五角钱的热豆浆和几元钱的新鲜蔬菜,美好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每时每刻分享着他成长的快乐,我心满意足。

有了儿子,是我从乡下回来之后。单位里一位有两个女儿的老领导曾感慨万千地对我说:“生个小子是你下乡的造化啊!”。怀孕期间,妻子在生活起居和饮食等方面都很讲究,为了尚未出世的小宝宝的健康安逸,她特地买来《育婴大全》、《育婴宝典》之类的秘籍苦心钻研。小家伙也很配合,没有给妈妈添什么乱,只是偶尔会在抻懒腰的时候蹬得妈妈的肚子咚咚直响。

临近生产,我带妻子回到了家乡,我说要给儿子选一个山清水秀的出生地。妻子则坚持自然分娩(尽管医生说孩子的头有点大,那样会很困难),她不想改变小宝宝向这个世界进发的日程,为此宁愿承受无法预知的疼痛和十分可能的危险。在此前做过的几次检查中,我们从未问及是男孩还是女孩,甚至在分娩前两位经验老道的接生大夫还在打赌。其实私下里我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听人说女儿才是父母亲的贴身小棉袄,我非常想有这样一件温暖舒心的小棉袄。直至亲历妻子分娩,我彻底改变了主意:还是要个儿子吧,至少男人不用生孩子。

妻子分娩时我一直守在旁边,惊心动魄的场面让我永生难忘,从那时起我就积极主张:妻子生孩子丈夫要进产房,这是对女人最大的抚慰,对男人最好的教育。

我满心欢喜地迎候儿子来到这个世界。他的妈妈竭尽全力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他,而他第一眼看到的却是他嬉皮笑脸的父亲。孩子的诞生,标志着男人的开始,女人的结束。一个男人作了父亲以后才开始学着去做好男人该做好的事情:养家糊口、扶老携幼、承担责任,而女人作了母亲以后就会把自己的全部身心都托付给孩子:时间、精力、爱以及希望、喜乐和忧伤。

大大的脑壳,圆圆的脸蛋,深深的眼窝,白白的肌肤,这就是我的儿子,我生命中最圣洁的礼物,上帝最慷慨的馈赠。儿子的加入填补了我们生活中所有的空闲,我们拱手让出自己全部的领地,心甘情愿地沦为他幸福的奴仆。我们带他来到这个世界,就要把他抚养成人,培育成材,让他活出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精彩。孩子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我们乐此不疲。

那时我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儿子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是我们所能够买到的最好的品牌。我给了儿子我小时候想要却无法得到的一切,并从儿子的甜蜜幸福中得到了心灵的补偿。“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我时常会想起我算不上幸福却很快乐的童年,想起不能给予我安逸却给了我无尽的爱的平凡的父亲和母亲。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就是他们的一切,对孩子的爱毫无保留。

儿子的出生,加剧了我人到中年的恐惧,也倍增了我身为人父的快乐。看着儿子翻身、爬行、坐立、行走,直至四处奔跑,他一点一滴地成长,我的青春也正在一分一秒的消逝,没什么能够阻挡。在他很小的时候,两只小脚丫就站在我的一只手掌上被我轻轻托起,而现在,我就是抱着他也不轻松。

儿子从小就很懂事,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哭闹过。小时候抱着他睡觉,放 CD唱片《念亲恩》和《不装饰你的梦》给他听,每次歌没唱完他就睡得香香的了。当你要上班或者出去办事,只要和他讲清楚,他绝不会缠着你不放。他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独立完成,穿衣、叠被、洗脸、刷牙、整理物品,还喜欢帮助大人料理家务。有时调皮捣蛋犯了错误,被我毫不客气地教训一顿之后,我问他:“爸爸打你你生气么?”他居然会说:“不生气,你不是为我好么!”五周岁半的时候,儿子写下了他人生的第一篇日记,只有一句话:我将来长大了要保护妈妈和爸爸。第二篇是它的续集:还要保护奶奶。

一天,我对妻子说:“孩子的教育是个大问题,我负责孩子的德育,你负责孩子的智育,怎么样?”妻子说:“我负责生孩子,你负责教育孩子,怎么样?”经过反复磋商之后,我们终于就儿子教育问题达成了十六字共识:刻不容缓,责无旁贷,同心协力,各尽其能。事实上,我履行的是教育部长的职责抓教育,妻子履行的是教师的职责抓教学。在此后的教育实践中,我总结了一些有益的教子之道:从小就要把爱渗透给孩子,让他感受爱、懂得爱、学会爱,付出爱;告诉他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并及时给予表扬和纠正;不要什么事都由着他,但要和他商量,甚至谈判;不要满足他所有的要求,不要包办孩子的事情;不要急于让他了解和掌握,更重要的是培养和激发他的兴趣;注意养成好的学习、行为和生活习惯;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教材;给孩子更多自由发展的空间,多引导,少干涉;多和孩子在一起,分享孩子的快乐;不要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不要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孩子身上,我们要努力完美自己的人生,获取成功,努力成为孩子的榜样。

教学相长,在教育儿子的同时我也接受了儿子对我的反教育。和妻子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儿子就会挡在中间严厉地说:“你们要互相帮助”,于是即将爆发的战争立即平息。有时喝多了酒醉醺醺地回到家中,听到儿子大声质问:“不让你喝酒你还喝酒,你自己都管不了自己个,你还说别人啊?”,我必须马上作出深刻地检讨。他会抓住我无意间犯下的每一个错误,不失时机地对我实施教育:和自己的妈妈大声说话是不对的、长时间坐在电脑前面会伤害眼睛、不要说脏话、不能喝酒打麻将等等。有小家伙在,我必须提高警惕,我不得不加倍小心 地修正自己的言行举止。

学习是通向成功的唯一捷径,这是我全部人生经验的总结。在儿子刚刚懂得学习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就教给他一句话“从小爱学习,永远争第一”。如今这句话已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之中,如果你问他“什么事情最重要”,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学习”。现在,儿子每天从幼儿园回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完成他的作业。那只是一些基本的训练,此外我没有让他参加任何一个学前培训班。童年是快乐的,让它理所应当的快乐;学习也应该是快乐的,让它恰如其分的快乐。

每到节假日我都会和儿子在一起,牵着儿子的小手漫步广场、公园和江畔,追赶儿子的脚步在草地、山坡和林间,我知道这是稍纵即逝的美好时光。

有一天孩子会突然长大,他要奔跑,他要飞翔,而我们将原地停留。

祝福我们的孩子,祝福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