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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入选时代专集爱情小说精选《就这么嫁给了他》,由陕西人民出版社于20066月出版。 )

 

白河情梦

亚军

 

 
    我父母为人处事因循守旧,思想僵化保守,但在我和小玲的关系上,他们却异乎寻常的开明。每当小玲来,母亲就拉着父亲去街上散步,而此前他们从没有这个雅兴。我当然明白母亲的苦心,想把狭小的房子留给儿子,让我拥有充分的自由空间。母亲甚至迫不及待地暗示我赶快和小玲发生那种事。她固执地认为,如果小玲和我上了床,那么我们的关系肯定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母亲眼里,她这个无论是长相还是事业上都十分庸常的儿子,能找到小玲这样漂亮又善解人意的女孩,简直是我们刘家祖坟上冒了青烟。她替我着急,一个劲地催,咋不行动,咋你还不行动呢。她想小玲做儿媳妇都快想出毛病了,让人觉得她比我还怕失去小玲。母亲总是在我面前不厌其烦地唠叨,该改改门风了,老刘家应该有个相貌堂堂的孙子,拿出去展示给人看。从结婚到现在三十多年了,母亲一直对父亲的长相耿耿于怀,当然对她自己的相貌也是甚不中意,那么他们的结合品,我,又能好到哪儿去呢。要从根本上改良我们这个家族,得从遗传方面入手。母亲简直像个医学专家,无可奈何地审视着我说,你是改变不了了,但你可以找个完美的另一半。她和我说这些话时,我突然觉得母亲为我们这个家殚精竭虑操碎了心,不光想要这个平常人家过得舒心如意,更想让这个平常人家成为邻里羡慕的对象。
    母亲和父亲散步一回来,她就心急火燎地问我进展到底怎么样,有没有……我的答案模楞两可,使她很不高兴。父亲劝她,这是他们的事,你急啥,有本事你去。母亲笑着在父亲胳膊上打一巴掌,说,死老头子,你也尽说不正经的话。他们当着我的面打情骂俏,竟小孩似地可爱。我姐已经出嫁,他们没啥可操心的,现在只关注儿子和他们心目中的儿媳妇小玲之间关系的实质进展。
    其实每次在家里约会,我都和小玲上床了。可这又能代表什么呢。事情并不像母亲期盼的那样,上了床关系就铁定了。我没这个自信。小玲总是睁着一双大眼,乌黑明亮的眼珠一动不动,像是看着我又像是什么都没看,凄迷而深邃。无聊的杂志上说女人做爱时是闭着眼的,她为什么总是睁着,这现象不是很正常。我怀疑也许是我满足不了她,便更加卖力,可她还那个样子,连象征性配合一下都没有,仿佛身体压根不是她的。小玲的置身于外的表情让我惶然不知所措。她敏锐地觉察到我的变化,问我怎么了。我感到小玲对这种事有本能的厌恶和拒绝。可有的时候她又会突然毫无原由地把我搂到她温暖的怀里,让我粗糙的脸紧贴着她细腻坚挺的小乳房上,像个充满亲情的姐姐呵护着少不更事的小弟弟。没一会儿,我就在那儿酣然入睡。即便如此,我还是坚定地认为,我拥有的只是她的身体。和她空洞的眼神一样,她的心不在这儿,不属于我。
    那它在哪儿?属于谁呢?

    高中毕业那年,我和小玲都没有参加高考,但没去考的原因却截然不同。
    我是那种偏科的人,数学特别好,语文和英语一塌糊涂。正如我们班主任曾老师说的,数学再好又有什么用,我宁愿你每门都平均一点,上大学只要你的分数,不会考虑你这方面的特长。曾姓,一个历史悠久,显贵而又深含文化底蕴的令人尊敬的姓氏。像他姓氏一样令人尊敬的老师的话我当然在意,并且还一字不差地传达给对我寄以厚望的父母。父母在得到我明确拒绝复读的前提下,让我报考厂技校。我对这个决定并不反对,两年以后我成了一名新华电机厂的维修钳工。
    小玲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具备上大学所需的一切素质。她要做的就是考试之后在家长和老师的指导下填好志愿。曾老师说得好,这个班里,最不要我操心的只有方小玲同学。他做过一个乐观地预测,小玲是我们班上最有前途的学生,她将会为我们这个社会做出不平凡的贡献。他说这些的时候班里一片笑声,不是说不相信曾老师的话,而是对他最后一句陈腐的话不以为然。我们已经越来越实际了。
    那个流火的七月,快考试的前几天,小玲突然不来学校。令人不解的是她居然最后连考试都没有参加。她的家人和她自己异口同声地解释,她那时有病,病得不能参加考试了。曾老师搓手长叹。天妒英才,他说,复习一年,明年再考吧。小玲苍白的脸上浮出一片漠然,她说,我不上了,我不想上学。曾老师很是吃惊,连声问,为什么为什么?小玲没回答,冷淡地转身进里屋去了。几天不见,她换一个人似的。小玲的父母赔着笑说,曾老师,你别怪她,她不上也就算了。曾老师生气地拂袖走出小玲家,说,哪儿有这样的父母,护着不懂事的儿女,这年月,不读书不学习,有啥前途。
    曾老师刚走出小玲家,街口巨大的法国梧桐树荫下正在纳凉的邻里们都突然默不做声了,不约而同地停止喧闹把目光投向他。尽管他做老师已有些年月了,接受这么多目光巡视也没什么好怕的,可他还是感到浑身不自在。那些眼光似乎在寻求什么,渴望发现什么似地,集体心照不宣地窥探着他这个中年男子,使他像做了亏心事的人一样灰溜溜地逃掉了。曾老师拐出巷道走到大街上,擦着头顶的虚汗,说,莫名其妙,莫名其妙。
    小玲在家歇了半年,第二年春天,如日中天的亚细亚公司扩张到我们南阳,招聘营业员,她去应聘。亚细亚,一个令人注目的商业巨头,省会郑州的商战经过各种媒体的推波助澜,更使它为全国所津津乐道。报名的人挤破了头,有的还是拥有正式职业的国营工人,就图亚细亚这个响当当的招牌。经过几轮筛选,小玲有惊无险地顺利入围。她和几百名同时入选的男女穿着军装,英姿飒爽地正步走在人民体育场,进行军训。经电视一播,每天都有好多闲人专门大老远地跑来看热闹。这帮少男少女们又是害羞又是骄傲地走来走去,煞有介事。春天暖洋洋的光线中,他们脸都红得像熟透的苹果。
    军训一结束,小玲分到化妆品部
——一个美女云集的部门,迎宾小姐除外就是 这个部美人多了。在化妆品部,小玲认识了南召来的同事苏叶。我是和一帮技校同学逛亚细亚时偶然遇上小玲的。她喊,刘小军。我寻声东张西望,富丽堂皇的营业大厅里,顾客众多,一时找不到喊我的人。小玲忍不住让我的左顾右盼给逗笑了,不顾禁令隔着柜台用手指捅我一下。我这才发现眼前打扮得空姐一样的营业员竟是我的高中同学方小玲。你啊,我不好意思地说。略施薄粉的她显得成熟大方,光彩照人,让一身实习工作装的我自惭形秽,局促不安。
    小玲一点也不见外,寒暄几句后说,你等我下班,我请你吃饭,咱俩聊聊。高中同学好像都上了大学,到各地的大都市去了,铁了心不回来。这次意外相遇把我们彼此拉得很近。我想都没想就点点头。我那帮技校同学妒忌死我了,他们流里流气地说,正点正点,你要是不搞定就把机会让给我们。我装作很生气地说,别他妈玷污我的名声,我们可是正经八百的同学。
    下班的时候,小玲和一个女孩在员工专用通道处说了很长时间的话,才向我这边走过来。我问她那女孩是谁。她说,苏叶,一个关系很要好的同事。她推着自行车,问我,我们去哪儿?我说,你说去哪儿就去哪儿。她想了想说,去白河吧。我说中,中(编者注:中就是行的意思)。我和小玲先到对面沿街摆放的夜市书摊上,她说要拿本书,和摊主预订好的。刚到那儿,热情的摊主就把一本安徽出版的张爱玲小说精选递给她,并且向她抱怨找这本书还真花了他不少时间。小玲笑着付钱时,他大方地打了八折,俩人很熟的模样。
    小玲还是爱看书。她不仅爱看书,而且还喜欢写诗。上学时她个人情调很浓的诗作不止一次地登过校报。我至今记得她有一首诗的最后两句是这样:无雨的伞下,还是你一个人独撑?听听,忧伤得令人心碎。我就是从那个时候暗恋上不仅仅是漂亮而且还很有才气的小玲的。

    我骑车,小玲要我带她。她坐到后座上,为了坐得稳,右手很自然地半搂着我的腰。透过薄薄的衣服,我感到了她手的温度和柔和的力,我受宠若惊,想入非非。
    和小玲坐到白河边的小吃摊上时,夜幕已经降临,远处桥面上的点点灯光,像河的眼睛。一股股潮润的空气,无声无息却源源不断地从宽阔水面上涌过来,加着春夏交接的温暖,让人生出沉沉欲醉的颓废的感觉。小玲要了两盘炒拉条,一碗清汤和两瓶啤酒。喝着啤酒,我不无牢骚地说,同学们一个也见不到,就把我们俩扔在南阳。小玲什么也没说,她似乎对同学们的去向不太感兴趣。我想她大概是出于自卑的心理,想想吧,同学们都神采奕奕地去上大学了,而曾经最被看好的她现在却只是个站柜台的。她请我吃饭也许是满足她那点虚荣心,因为看见我,她才觉得还有混得不如她的,她心里才会有一点平衡吧。这一切能怨谁呢,还不是她自己不愿参加考试造成的。小玲下意识地把我当做怜悯的对象,奇怪的是我一点都不生气,我甚至愿意更落魄,来迎合她心里的那一点虚荣。
    后来我才知道她当时并没有这些想法,我所以如此妄加推断,实际上是我自己的自卑心理在作祟。小玲不是个心很高的人,她只是个安静又有着自己想法的女孩,她只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
    就在我们快吃完饭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尴尬的事。有个卖花的小姑娘突然走到我身边,把一枝玫瑰塞到我手里,说,先生,给你女朋友买朵花吧。我手足无措地嘟囔着 ,她,她……小玲笑着对小姑娘说,我们是同学。小姑娘坚持说,同学也可以送一朵啊,姐姐这么漂亮。伶牙俐齿的小姑娘让我出了一头虚汗,该死,我的口袋子里没有装一分钱。小玲说,哥哥是有女朋友的人,他给我买了他女朋友会不高兴的。小姑娘将信将疑地结束了纠缠。卖花姑娘走很远了,小玲还说,她可真逗。我附和着,可真逗啊。心里却把自己煽了几百遍嘴巴。如果有钱的话,我愿意假戏真做地给她买一束。我还真的想给小玲买一束玫瑰花。和女孩上街,居然不带钱,我想要么是白痴要么是超级情圣才有这个胆。我的长相会是情圣吗?
    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我经常穿上那件印有一直发三个字、正火爆流行的文化衫,在黄昏时分故意跑到亚细亚金碧辉煌的门口,向里边的化妆品专柜张望,等小玲下班。我还会逼真地做出不期而遇的惊讶表情。次数多了,连我也觉得这种做法实在不高明,所幸她对我并不反感,没有揭穿我的小把戏,维护着我脆弱的自尊。有时候她兴致高了我们就一起走走,还像一对恋人一样在白河边散过步,但很多时候苏叶那个叫人头疼的女孩都跟着 。
    苏叶说她爱上了一个诗人。那个诗人在她的家乡南召,是她的初中同学。苏叶谈起诗人的时候一脸的幸福和崇拜。我喜欢他写诗,我喜欢他写诗时专注的表情,她说。苏叶就是为了这个诗人才花五块钱买车票来了南阳。她要挣钱,她一辈子惟一的愿望就是挣够钱帮这位诗人出诗集。我要他随心所欲地写,从来不考虑经济上的压力。我要把他所有写的全部出书,苏叶认真地对我和小玲说。

    小玲说,叶子,你背一首他的诗吧。苏叶就带着情感背了一首:有一次/一只狗/咬了我一口/忍着痛/给了它一块/骨头/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越来越感到/当年丢掉的/是自己的/骨头。《骨头》。听完诗,小玲一怔,说,真的是诗人嘛。我不懂诗,小玲说好肯定就是好了。小玲问他的诗发表过没有,苏叶激愤地说,现在有谁还读诗,汪国真是中国最后一个诗人。
    我曾好奇地问,你那诗人呢?既然你们彼此相爱,你咋不要他和你一起来南阳?苏叶说,他不喜欢繁华的都市,只喜欢山,连绵不绝的大山,再个,他简直就像是个小孩,不会照顾自己,又没出过远门,在南阳丢了咋办。苏叶的幼稚让我哑然失笑,我说,你让他一个人留在南召你就放心?这么优秀的人,要是被谁抢走了,你咋办?是啊,他会被别人抢走的,苏叶突然担忧起来,是啊,我咋就没想到呢。小玲说,你应该让他来南阳看看,在这儿总比乡下的机会多,闭门造车并不好。
    苏叶决定利用休息日回南召,用爱召唤诗人来南阳。诗人对来南阳不屑一顾,他宁愿守着清贫与艰苦的耕种生活,用超重的体力劳作折磨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以求得到诗的灵感和对诗的感悟。苏叶泪眼娑娑地讲述着诗人的自我放逐,说,她要赶紧挣钱,以实现为诗人出书的理想。她说,他像牛一样固执,而正是为此,我才爱他。如果他放弃他的坚持与愤慨的话,我也许就不喜欢他了。苏叶很会安慰自己,她总是看到事情阳光的一面。
    苏叶私下一点都不避讳对我平庸长相的不满意。她常常趁小玲不在跟前毫不留情地打击我的自信心。你哪儿能比得上我们人事部部长呢?陈冻,听听,连名字都比你酷。我涨红了脸和她争辩,你那诗人,兴许还不如我,你连让他亮相的勇气都没有。苏叶哼了一声,把圆润的小脸抬得翘上了天。我得纠正一下你的措词,不是不让他亮相,我是怕你们南阳的女孩把他抢走,奇货可居,她骄傲地说。
    苏叶说的陈冻我知道。苏叶已不止一次地给我透露,这个帅哥部长对小玲有意,可小玲每次都拒绝。我隐隐约约觉得,小玲一次次答应我的约请,实际上是有意做给陈冻看的。苏叶迷惑地说,我就不理解,小玲咋就对陈冻那么没意思呢?她死死盯着我,说,你们只不过是同学,同学而已。我不服气地说,你和诗人也不过是同学罢了。苏叶不屑地说,你咋能和他比,他才华横溢,你呢,不过一个工人,一个破工人。我恨透了这个言语尖刻的女孩。如果她是个男的,早上去痛扁她一顿了。我小时候受《少林寺》的影响,上过几天少儿武术班,多多少少残留这点功底,打人的本事还是有的。
    少年得志的陈冻被小玲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拒绝弄得反倒壮心不已斗志昂扬,终于瞅准一天晚上下班的时机,在人潮涌动的门口大胆地截住了小玲的去路。他要的就是招摇与轰动,碍于面子或者被对方的果敢行为感动,也许小玲会答应他并不过分的邀请。陈冻就这么张扬自信地横在小玲面前,周围是出出进进的亚细亚的工作人员,声音混乱糟杂。他大声说,我们看电影去。小玲脸一红,摇了摇头。陈冻的嘴增大了口径,声音提高了几分贝,我们看电影去。小玲被他失真得近乎破锣的嗓门儿吓坏了,怆惶地偏腿要骑上自行车逃掉。陈冻哪儿受过这等不礼貌的待遇,皱皱眉,一把拽着小玲的胳膊。小玲极力地挣脱,他急了,死死抓着不放。他们纠缠在了一块。风流倜傥的人事部长谁人不识,亚细亚有的员工经过他俩身边时,鼓励陈冻再勇敢一点大胆一点。她小玲是谁,如此的不识相。
    稍稍来迟的我老远看见陈冻的霸道和小玲的退让,怒火胸中燃烧,他妈的,有人竟敢当着这么多人面欺负小玲。我加快速度奔了过去,一把揪住人事部长胸前飘扬的那条花里胡哨的真丝领带。他吃惊地低头望着比他矮了近十公分的正在发怒的我。你想干什么?他问。我说,放手。他说,凭什么,你是谁。他不光从眼神里蔑视我,还撇着腔调和我讲普通话。我恨透这般装模作样的人,用力一拉领带,领带变成了紧缩的绳套,他立刻脸红脖子粗了,双手没有章法地撕扯着脖颈。我趁势松开手,利用他解套子的空当,从从容容地一抬脚踹在他胸口。我当然能踢那么高,我练过功夫的。他应声干脆地向后倒去,扑通,声音很大,吓我一跳,可别摔出啥问题。我偷偷瞅一眼小玲,她站那儿稍微有些气喘地整理着被陈冻拉扯乱的衣袖,似乎还对我的过激行为多少有点嘉许的意思。我心一宽。
    结实耐摔的陈冻在地上打了个滚,迅捷爬起来。这么多下级同事面前狼狈丢脸,他非和我玩命不可。我忙摆出个随时应对攻击的架势。出乎意料,他把头转向一旁静观事态的小玲,指着我悲愤地问,他是谁?小玲看了我一眼,明确地告诉他,我的男朋友。我心里一阵甜蜜,原来小玲喜欢孔武有力的人,出脚就挣来了以前只敢想像的爱情。我咋现在才悟到呢。陈冻部长一脸的不相信,他忧伤地说,不可能,他不是你男朋友,你不会喜欢他的。情场上居然败给一个平淡得近乎猥琐的人,搁谁谁都不甘心,何况正春风得意的人事部长。小玲没吭声,众目睽睽之下走到我身边,把头靠在我脖子边上,长长的头发让我痒痒的。我表情严肃而傲慢。小玲把我的胳膊环绕到她身后,要我搂紧她纤弱的腰。她一字一句地证实,他就是我的男朋友。陈冻瞪着大眼,说,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他。是啊,我都有些不敢相信,突然怎么是我了呢?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我说过我是新华电机厂的维修钳工,我的工作就是坐等着机床设备坏了,拿上扳手,钳子,螺丝刀,榔头去敲敲打打,好让它们重新嗡嗡地转起来。用我师傅的话说,紧车工慢钳工吊儿郎当是电工,我所从事的工种属于不算最好也不算最差。也正是这不上不下才最易让人忘记,各种先进标兵模范从不考虑我们班组。那几个懒散惯了的老师傅也没上进心,并不争取,落得个与世无争清闲自在。我每天上班都在等待,等待机器罢工,等待下班铃声。等待去见小玲。
    最幸福的时刻当然是黄昏时分,满面春风的我骑着自行车去亚细亚接小玲下班,然后带着她去白河转悠一圈。那时的社会治安尚且还好,白河岸边一到晚上犹如情人的天堂。一对对恋人心照不宣地彼此保持着适当的距离,星星点点地散布河岸边,点缀着横穿我们这座城市的母亲河。我正襟危坐于小玲的身边,兴奋地说,背一首你写的诗吧,以纪念我们浪漫且将长久的爱情。小玲安静地坐着,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望着昏暗的路灯下,宽广深幽的河水,安安静静地坐着。那么,就背几句名人名言,这才显得我们的爱情厚重,我晃了晃她说。她像没有听见我的话,只是出神望着河水,望着远处,望着黑暗中不可知的什么东西。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其实我们离得很远,我根本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靠在我身上的不过是她的身体罢了。
    大约到了母亲做好饭的时间,我带她回家。我们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个负责任的协警(编者注:协助管理交通的)拦住,他严肃地说骑车不准带人,一定要交三元的罚款。我给他说好话想通融通融,他一本正经,俨然比一个正式的交()()还像警官,看着让人生腻歪。没等我掏钱,小玲已经把钱给他了。他认真地撕给我们一张罚款凭证。幸亏没有把这张凭证扔掉,在另一个路口我们又被拦住,靠它才没又让罚。
    小玲在我家的表现得体而大方,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吃完饭抢着去涮碗,如同一个刚过门一心想讨好公婆的乖巧媳妇。我父母高兴得合不拢嘴,跑前跑后地又是给她勒围裙又是打下手,比小玲还忙。我没有阻止他们,只是舒坦地半躺在椅子上看《焦点访谈》,由着他们三个人挤在一起。看看小小的厨房里忙得一团糟的父母还有小玲吧,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还有比这更美的图画吗?

    涮罢碗,母亲把泡好的茶亲自端给小玲,小玲忙双手接过来,甜甜地说,谢谢阿姨。母亲心里喝蜜似的,连连摆手说,小玲坐,小玲你坐下嘛。然后她拉起父亲冲小玲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母亲还说他们已经形成了散步这一良好习惯,如果不出去走走,浑身都不得劲。小玲跟着他们后边一直送到院门口,还嘱咐母亲和父亲小心点,注意脚下,别往暗处去。马路上的阴井盖总是被人偷去卖废品,小玲担心他们眼神不好。母亲用一种夸张的幸福语调大声地说,小玲,你进去吧,别送我们俩了。她这是想让邻居们都听见。
    和小玲真正约会近一年了,我还是十分规矩。正由于此,小玲才放心地和我约会。如果不是她主动靠在我身上,我想我都不敢搂她,生怕一不小心亵渎了她。在我卑微的爱情里小玲显得那么的高尚。她对规规矩矩的我很满意。终于那天晚上,作为报答,她俯在我耳边轻声说,傻瓜,亲我。就像她突然宣布我是她男朋友一样,我一点没有准备,紧张得手心出满汗,稀里糊涂地完成了自己的初吻。事后努力回想那会儿的情景,记忆一片茫然,当时脑袋里像被谁扔进了一枚炸弹,轰的一下,爆了。后来,我们水到渠成地上了床。那是我的第一次。我笨拙而又畏首畏尾。小玲没有露出女孩应有的张皇与羞涩,始终冷静地一步步指导着我,如同一个知识渊博的生理老师。真等我进入的那一刻,小玲的身体却突然绷得像一块坚硬的铁。她目光散乱地瞅着布满灰尘的天花板,脸上有一丝惊惧一闪而过,仿佛担心天花板会无端地掉下来,砸到我们身上。我听到她心里发出一声叹息,极其微弱的不意察觉的叹息声,而这叹息声却不是有关于我的。
    我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小玲刻骨铭心的爱。关键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拙于言辞。 我结结巴巴地说着,小玲静静地听着。等我颠三倒四说完,她伸手在我结实而略显油腻的脸上轻轻捏一下,说,我知道,我全知道。她张开修长的双臂,疼爱地把我揽到她温软的怀里。这一刻我想,谁要把我的小玲带走,除非我死了。
    小玲的父母对我俩的同居熟视无睹,他们对我的态度也要比相像中的好,没有因为我各方面的寻常而显出不悦和挑剔。相反,他们为女儿有这样一个平淡又安稳的归宿极为满意,当场默认了我俩的关系。他们热情地招待我抽烟喝茶,执意又留我吃饭。小玲的父亲在吃饭时还和我干了几杯,他们对我的爱护让我一下觉得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他们真的希望为小玲找一个能举家过日子的人终生相托。
    小玲只领我去了这一次她们家,让她的父母见过之后就不再让我去了。她也很少回去,大部分时间住在我们家,偶而和苏叶住。苏叶租有一间民房。我们这座迅速拉大框架的城市正热热闹闹地划分区域,沿着南北走向的人民路,分成了东边的宛城区和西边的卧龙区。我家在卧龙区,小玲家在宛城区,到她家要跨区的,无形中显得很远,只要小玲不吭声,我也没有再去她家的意思。
    寒假的时候,我们的高中同学全像鸟一样归巢了。他们中几个热心的自我感觉良好的,组织了一个同学会。搁在过去我肯定不会去,我讨厌他们看我的眼神和对我目前处境表现出的某种怜悯。但现在不同了,小玲是我的女朋友,她曾经是许多男生心目中的择偶标准。我征求小玲意见时,她问,你说去不去?我撩开她的长发在她白皙的脖颈上重重亲一下。去,我们一起去。
    我们那帮子同学对我和小玲在一处大惑不解。他们认为小玲最起码也要找个大款,最不济也是一个大款的情人。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强烈要求我们坦白如何把似乎不可能的姻缘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为了报答他们把我当做今晚的焦点人物,我满面红光地陈述和小玲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当我唾沫飞溅地说到亚细亚人事部长被我打得满地找牙的时候,他们都轰地笑了。几个蔑视权贵的家伙齐声说,好。小玲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似是而非地望着我,听着我极尽夸张和她之间的传奇,就好像她不是事件的主人公,这不过是别人的故事。几个女生向她求证过于离奇的情节,小玲微微地笑着说,你们问他啊。小玲用她的宽容与大度,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我在这种场合敏感而又易受挫折的自尊。为了这个同学会,小玲特意拾缀了一番。但她已不再是那个为众人注目的好学生小玲了。同学们眼里,她现在只是一个徒有虚表、已经毫无深度内含可言的平凡的女孩。可我不在乎,我有什么资格在乎。我爱小玲,爱得那么投入,无怨无悔。       
    我们的床头摆了好些书,全是小玲看的。小玲还像上学时那样迷恋小说。她喜欢张爱玲,王安忆,迟子建。她给我说这都是有才华的女作家。我不看书,只有睡不着的时候翻翻,它们是很好的催眠良药,可我很少睡不着。好多次我会从睡梦中被小玲碰醒,她抱歉地说,她的动作太用力了。她只想要我睡得姿势舒服些,不要憨声如雷。我往上挺了挺,改变着睡姿,把头搁到枕头上。我说,别看了,明儿还要上班。小玲说,行,马上就看完了。可我从深夜中再次醒来,床头还亮着昏暗的灯光。有时候,小玲趴在床上,认真地写着什么。那是她的诗,一个看小说的人写的诗。小玲的诗放在枕头下,厚厚的一本。她不瞒我,放心地搁在那儿,并不阻止我翻看。但我从不看,我对诗不感兴趣,小玲才是我的一切。我问过她,你咋不写小说,小说我兴许还读一点,写啥莫明其妙的诗。她想了想小声说,那不是诗,那是梦,一个个的梦。
    但诗人却说,诗不是梦,诗是绝望、痛苦、撕裂、哀恸、叫喊、愤怒、颓废、怅惘……或者他妈什么都不是,一连串毫无意义的狗屁符号而己。苏叶乐孜孜地告诉我和小玲,诗人要来了。诗人真的来了。
    小玲问我,苏叶请咱俩吃饭你说去不去。我说,去,当然去了。去之前我简直想绝食三天,好一下吃穷这个言语犀利的女孩。她尖酸刻薄地对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讽刺挖苦,并且乐此不疲,我能不恨她?
    我和小玲来到亚细亚附近一个以炒拉面而名声在外的饭店时,苏叶已经在里边等急了。她说我们再不来她要变成化石了。她为自己这个夸张的妙喻而得意洋洋地望着身边坐着的一个瘦弱的男孩。那便是她的诗人。
    诗人说诗人已死。正因为诗人已死,蜕变成现实中一个凡夫俗子,他才从南召的乡下跑到南阳的城里来混。长久的乡下劳作没有让他皮肤黝黑身体强健。刚好相反,他有着苍白的肌肤和孱弱的身体,这些都是一个诗人必备的最基本形象特征,他可真是一块天生的诗人材料。苏叶才不管诗人是死还是活,她爱的是诗人本身,而不是他诗人的这个身份。当诗人宣布诗人已死的时候,苏叶如释重负,她再也不必劳神地去背那些她很崇拜但不太明白的诗句了。她因为爱上诗人才爱上诗的,诗人已死,她完全不再有必要装着去爱诗了。
    饭桌上,苏叶幸福地瞅着她的诗人,说,你还想吃啥,你说,你只管说。诗人不说话,一味地吃喝。苏叶无微不至地关照着诗人,帮他挟菜盛汤,把我和小玲忽略一旁。我和小玲只有小心翼翼地嚼着。
    诗人终于酒足饭饱,说,我们不谈诗,因为诗人的善良被蹂躏,诗人的高贵被污辱,诗人的勇敢被愚弄,诗人的智慧被践踏。他们响亮地喊出那些人们都缄默不语的可怕的事实而遭遇非难,他们锐利地写出那些人们都硬装着看不见的真理而饱受折磨,于是诗人已经变成了社会进步的绊脚石,诗人已经变成了卡在人们喉咙里的鱼刺。诗人必须死。诗人已死。所以我们不谈诗。诗人在乡下的艰苦劳作和极端的精神折磨中,终于大彻大悟,悟道之后归返到了平凡的饮食男女。
    我曾经在云中漫步,可如今,我穿着大头皮鞋,在物欲横流的街市里行走。诗人说。

    诗人的话听着让我头大,可小玲听得进去。她还认真地反对诗人的剑走偏锋。她说,我不否认你的话,可我不太认同你的看法,诗应该是一种梦,是一种情绪,是我们最后固守的那一片纯洁的精神家园。诗人怔怔地望着小玲,半天他嘟囔一句,有点意思。诗人很快改变了初衷,他说他不谈诗,可除了诗赋与他的才情之外,他实在是个索然无味的人。除了写诗,他又会干什么呢?只有诗才赋予他光彩照人的一面。他说,我背一首诗给你们听吧。
    苏叶拍着手说,好啊好啊。如此精明的女孩,在爱情的摆布之下,如同一个白痴。诗人操着努力想说标准的普通话朗诵如下:
    现在/我们似乎越来越依靠感官/来理解这个世界了/好像只有欲望的对象/才是美好的/人类那沉默的灵魂/从头顶高高堕落/已堕落成一个无用的阑尾/只有它发作的时候/我们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感受到它存在的/强大。《灵魂》
    他那庄重的神情非常可笑。小玲却由衷地说好。苏叶托着双腮,眼直勾勾地盯着他俩,没肝没肺地傻笑着。到我和小玲后半夜走时,她一直保持着她的傻笑,我怀疑是不是她的面部神经出了问题,笑容僵化在脸上不会消失了。这个被爱情烧坏了大脑的女孩。
    在南阳诗人找回了他创作的第二春。在爱的小屋里他奋笔疾书。苏叶细心照顾着他的衣食住行,为有机会能照顾诗人而激动不已。她深信诗人会在某一天突然大放异彩声震文坛,到那时,诗人伤感地回顾历尽艰辛的创作过程,他会说,是的,我的身后有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女性支撑着。就这一句,苏叶就知足了。她说,我在为这一句话努力啊。
    每当诗人写出一首好诗,都要苏叶请小玲和我过去,听他当面朗诵给我们。我知道他只想要小玲听,请我不过附带而己。他朗诵完诗之后,认真地请教小玲。怎么样?小玲说,好。他立刻得意地笑了,笑得那么单纯,那么灿烂,像个无忧的少年。我暗自想,该让这诗人无诗了。
    我在狭小的巷道里拦住了上街买菜的苏叶。她红肿的双眼上各贴一条胶布,吓了我一大跳,是不是有人打了她。苏叶不好意地说,昨天才做了割双眼皮的小手术。我说,割双眼皮干嘛啊,单凤眼多好,咱们中国人传统的审美观可是单眼皮为美的,你看那些慈眉善目的菩萨们哪一个是双眼皮。苏叶噘着嘴说,美个屁,你们小玲咋不弄个单眼皮。我说,她是天生的,她要像你的那样我坚决不让割。苏叶撇撇嘴不以为然。我问她,诗人呢。一提诗人她红肿的眼里立刻放射着光彩,骄傲地说,写诗呢。我说他能不能别写诗。苏叶怔怔地望着我,哼,说些屁话,你能不能不吃饭。

    你难道没看出来?我索性直说,和苏叶说话不用拐弯抹角 。你那诗人和我的小玲是不是走得太近,我,我都有危机感了,我慑懦着。苏叶愣了一下,怪怪地笑了,你放心,我对我的诗人有信心,没人可以把他拐走,他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说完,她连菜也没买,转身气呼呼地往回走。
    苏叶以割双眼皮为序幕,开始了大规模的脸部改造工程。文眉毛,文眼线,烫睫毛,漂红嘴唇,垫鼻梁
……如果脸部改造成功,那么,她将推而广之到全身其他的部位。我再见到她的时候,人工增高的鼻子的底下还有一个淡淡的黑线,那是刚动过手术未退的疤痕,她说每天还挂着消炎水呢。在苏叶精心照料下,面目渐显红润的诗人无可奈何地瞅着升级到最新版本的苏叶,说,美是美了,可失去了自然。苏叶伤心地望着诗人,你不喜欢?我这可全是为了你。诗人吃着苏叶为他盛的第三碗面条,说,喜欢,当然喜欢了。苏叶开心地笑。诗人给她一点阳光,她就灿烂了。
    没法让诗人停下创作,那就只有让他走,离开南阳,离我的小玲远远的,回他的南召去。
    那天我百无聊赖地混班,小玲突然来找我。以往她从不到厂里的,肯定有急事。我那几个老师傅望着小玲,很为我这个工作上并不争气的徒弟骄傲,找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毕竟他们脸面上也有光彩。现在,满世界宣扬的都是靠智慧吃饭的脑力劳动者,睁开眼就是买空卖空的生意人,哪还有青年人愿安心地做工人。三个老维修钳工就这一个徒弟,能不小心地侍候着?恨不得把我的一切都包办了。他们简直是在徒弟面前争宠,一心想把毕生的绝技全教给我。
    老李师傅有时候坐在那儿神色黯然地叹气,失传了,失传了,我们这些老家伙一退休,厂里再也不会有真正的老八级钳工了。另外两个老师傅也跟着悲观。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门令人称奇的技能,他们对厂里每一台机器的构造都一清二楚,他们可以只听机器的运转声就能断定机器的优劣好坏。
    小玲来了。三个老师傅知趣地以巡视机器为名出去了,小玲这才露出急切的表情,说,诗人和叶子被派出所
(编者注:警察局) 抓走了。我一愣,问,怎么回事?小玲说,昨天晚上查夜,诗人没有办暂住户口(编者注:允许暂住的证件),这还是小事,问题是他们还没有结婚,属于非法同居,这会儿还在里边关着,说要二千块才能放出来。你快找找人,能不能不罚。我无能为力地搓着手说,哪个派出所,那里边我可找不着认识的人。小玲说,梅溪所,你仔细想想,二千块不是小数目,一定找个人说说情。我努力地想着,说,对了,有一个初中的同学,不过他好像是个联防队员(编者注:非正式警员)。小玲忙说,只要认识人就好,我们快去。我说,中,中,总得先请个假吧。
    说来太巧,我的那个叫王勇的初中同学,他参加了这次捕获行动。我找他的时候他正在一间办公室里看守着诗人和叶子。神色沮丧的诗人见我和小玲进来,什么也不顾,冲动地跑到小玲身边,一把拉着小玲的手,苍白而又憔悴的脸上显出小孩才会有的可怜巴巴的表情,仿佛一个迷途的羔羊终于找到了牧人,惶惑、委屈、欣喜。小玲也姐姐一样心疼地安抚他,没事,没事了。苏叶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抚摸着诗人的后背,腔调怪异地说,这又没啥,不就是未婚同居吗,又不是杀人放火。关键时刻,她显得镇定又有主见。
    我装着什么也没看见,上前和王勇寒暄,给他点了根五块钱一盒的香烟。王勇问,你们……?我说,朋友,好朋友啊。小玲也走过来说,王哥,你看他们又不懂事,念及初犯,少罚点让他们走吧。王勇诧异地望着她,我忙说,我朋友小玲。小玲冲他甜甜地笑,王哥,经常听小军说起你,说你是他的铁哥们。王勇叼着烟,上下打量着小玲,十足一个流氓样,瞅着我说,行啊,小军。我得意地一笑,说,老王,你就高抬贵手放一马。王勇马上一脸严肃,说,派出所又不是我家开的,我说放就放,这得上头发话。我把整盒烟悄悄塞进他衣袋,说,你通融通融。小玲也赔着笑,自信地说,王哥你肯定有办法,小军在家就说今儿我们谁都不找,只找王哥,梅溪所里,没有他搞不定的事。王勇香港大佬般地喷了口烟气,表面上不置可否,心里肯定受用得很,高帽正在起效果。
    苏叶突然在一旁瞪着人工制造的杏眼,冷冷地说,不用求人,我也不打算出去,看他们能关我们多长时间。诗人忙拉住她,几乎是求着她说,你别说话,你别说话行不行。被警察抓,毫无社会经验的诗人吓坏了,带到派出所时他就快崩溃了,现在哪还容苏叶火上浇油。王勇一听苏叶的话,将半支烟用力按在健力宝易拉罐做的烟灰缸里,脸上带着三分笑容鼻子里却哼着七分冷气,说,行啊,小姑娘嘴巴倒是硬,有骨气,那我们就看看,到底你多厉害。苏叶身子一晃刚想反驳,却让诗人哀求的面容阻止住。诗人说,你少说两句,这还不够丢人啊。苏叶看着诗人,用手安抚着他有些发抖的身子,温柔地对他说,你放心,他们咋不了咱们,我是你的女人啊,我们又没有放火杀人。诗人急躁地制止苏叶,你别说了,别说了,什么也别说了,我现在只想出去,我不想在这里丢人现眼。苏叶瞅着他,丢人现眼?我和我的男人睡在一起是丢人现眼?我不觉得,我只觉得他们干涉我们得太多。王勇并不吭声,颇具玩味地盯着诗人和苏叶两个人争辩。我和小玲尴尬地站在那儿,左右不是。苏叶也真是,也不看看什么地方,随口乱说话。她是不是有病?
    我不得不把王勇请到外边的走廊里,小心地解释,并请他无论如何得帮这个忙,小玲也在一旁帮腔。王勇耐心地听完我的话,很给面子地说,忙肯定我会帮你的,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不过款一定要罚,是罚多罚少的问题。小玲说,谢谢王哥,你帮人帮到底,少罚一点吧。我问,最少是多少?王勇比了一巴掌,很知心地说,五百块,这是个底线,没有再少的。他凑近我,神秘地说,你信不信,就他们这种情况,我们甚至可以按卖淫嫖娼处理。我和小玲吓了一跳,我忙说,别,别,老王,你可别吓我,你就按最少的罚算了。小玲也说,是啊,王哥,你就按最少的,过后我和小军请你的客。王勇瞅着小玲,坏坏地笑着,这可是你说的,处理完他们的事,你小两口要请我的客。小玲说, 请,请,一定请。王勇说,一言为定。他把门反锁上,到隔壁的办公室通融去了。我透过铁窗看见屋里面的诗人焦躁不安地站在那儿,苏叶却满不在乎地坐到办公桌边的椅子上,无所事事地东张西望,这个神经古怪的女孩。
    小玲有些不放心地问我,怎么样,王哥可靠吗。我胸有成竹地说,放心,你可别小看联防队员,有时候他们可比某些正式警察还管用。小玲还是觉得没把握,我底气十足地说,你就听好吧。过了一会儿,王勇从办公室里出来,对我和小玲得意地笑着,大手在空气中很有魄力地凌厉一挥,说,成了,五张钱走人。
王勇以朋友的身份对诗人和苏叶说,你们这个样子可不是办法,如果想住一起就办结婚证,这一次是我,谁知道下一回是谁呢。谁都有权查你们,别再住一块了。一个外人对自己的私生活指三道四,诗人羞愧得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重获自由的诗人和苏叶产生了严重分歧。诗人认为这是他的奇耻大辱,是对他人格和尊严的无情摧残。诗人的浪漫主义所虚幻的才子佳人的生活在现实中被击得粉碎,他毫不犹豫地决定结束南阳狼狈的生活,他要回去,南召的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那里的田园中他也许才能充分地享有自由。诗人又显露出偏激和任性,他说,我到这里本来就是一个错,南阳容不下我,它根本就容不下一个思想自由的人。城市是一个桎梏,一个看不见的铁房子,它只庇护和包容那些按它制订的规矩小心翼翼生活着的人。苏叶的想法刚好与诗人相反,她觉得这没有什么,她甚至认为自己与诗人患难与共了一回,这正是她求之不得的事。但当诗人提出来要回去时,她还是愉快地答应下来,她说我们一起走。
    苏叶放弃了亚细亚的工作,要随诗人回去。出书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守着诗人终老一生才是苏叶的终极愿望。苏叶大彻大悟,说,我咋就这么傻,竟为了钱为了出书而放弃了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啊。我要追回来,这辈子我跟定他了,如果没有我的照顾,他肯定过不好。苏叶说得没错,诗人像繁华十字路口一个迷失方向的小孩,需要一个姐姐一样的人牵着他的手,指引着他回家的路。
    走之前怎么也没想到,苏叶单独约我出来一次。她极其认真地说,我只想和你说说话。我说,中,中。心里还是有些顾忌,谁知道从她嘴里能吐出什么可怕的话来摧残打击我。苏叶只对诗人言听计从,甚至到献媚的地步,对别的异性,她可是武装到牙齿。特别对我,一点情面都不留,哪壶不开提哪壶,专找我的七寸打。
    我们在白河边上的一个小吃摊位上坐下来,别人大眼一望还以为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卖花姑娘都误解地跑来兜售过好几回。苏叶表现出少有的沉默,一杯一杯地和我对干着白酒。她越这个样子,我心里越是咚咚敲着鼓,不知她心里酝酿着什么风暴。滨河大道的路灯亮了,映照着她那渐渐发红的脸,让我感到眼前的她如此的不真实,完全像一个陌生人。
    苏叶终于开口,问我,你看我像谁?我莫名其妙地瞅着她,你,你说的啥意思?苏叶放下酒杯,说,你不觉得我很像小玲吗?她有双眼皮,我就照着割,她有好看的红嘴唇,我就按着她的颜色漂,她有洋气的高鼻子,我按着她的样子垫起来,她有长长的头发,我不也留起来了。你看看,我哪一点不像她?比不上她?……我在暗地里努力,改变自己,挽救我和诗人的情感危机。你知道我有多累多担心,我怕他有一天会突然一声不响地离开我。真是感谢那次我们被抓到派出所,我恨不得想让所有人知道,是我和他两个人一起被抓去的,我们是一对恋人,我是他的女人。我希望事情闹大一些,越大越好,我就要这个效果,要更多人知道他的女人是我,不是别人。他这个人爱面子,这样一闹,他想改变也没那个勇气了,他要对我负责,我这个人和我的名誉。……说实话,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你,你呀,毫无吸引力,一无是处,小玲也不知道为啥会看上你。我们人事部长英俊又有本事,哪点都比你强,可她就是没选他。你以为小玲会真喜欢你?没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些啥。
    苏叶什么都看到了。是啊,我不能强要小玲喜欢我,只要她人是我的就行了,我也不敢奢求那么多。我一声不吭地听着苏叶的话,如果不是要走,估计她也不会全说出来。她爱诗人,真是无条件地爱。那天晚上,苏叶喝多了,她要我送她去一个要好的同事那儿。不回诗人和她所租的窝里。她摇摇晃晃走着说,我不能让他看见我这个样子,他不喜欢喝酒。两天后,他俩没打招呼就离开了南阳。所幸小玲也没觉得怎样。
    有时间我就和小玲做爱。我费尽心机地变幻花样,卖力地讨好,
她也很顺从,但我觉得她并没有真正享受过。有时候我俩躺在床上,她拉着我的手,眼望着布满浮灰的天花板,轻轻地说,你对我真好,我知足了,真的很知足。我不敢肯定她这是说给我听的。这样的时候她的目光总是虚幻而飘渺,更像是她对自己说的。
    我知道我在她眼里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人,没有一点深度内含,也没有精明的心思和猜不透的心事。但她又怎么能晓得,诗人和苏叶被抓是我挖空心思一手策划的。我向我那个当联防队员的初中同学王勇告了密。他们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当天晚上就行动了,再没有比能罚到款的差事更让这些联防队员感兴趣的了,他们可以从罚款中抽成,捞到好处。警察从幕后大力地支持他们,因为这些身份特殊的人不仅可以代替他们去干他们不宜出面去干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些听话的联防队员他们就可以轻松地超额完成上边逐级下达的罚款指标,并且为他们创收不少的额外奖金,他们哪能不欢迎呢。一个有能力的联防队员,就是一个创收大户,颇受所长器重的。王勇就是这样一个能干的联防队员,他潜意识里把所有认识的人都当做可以利用的线人,要我们密切关注身边的人和事,稍有违法乱纪,只要能罚款,就立刻告诉他。王勇一笔一画地写着他的传呼号,摩托罗拉精英王传呼机能是随便每个人带的?它可是一个身份的象征。王勇鼓励着我说,罚得多了你也有抽成。我对他说我不要抽成,我也不要你伤害他,我只要吓吓他们,要他们走掉。王勇很给我面子,他做得不错。
    母亲小心地和我谈起我和小玲的婚事,她和父亲觉得我们该结婚了。相当保守的他们,对我和小玲的同居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我想也亏了是小玲,换了别的女孩,母亲敢从我被窝里把她拖出去扔到门外。已经有了个外孙女的母亲惦记着抱孙子,也不知道她从哪辗转传抄来的民间生子秘方,挺神秘地保存着,一心等着我们完婚后在我们身上实践验证。她深信,我和小玲会给她生出一个白白胖胖经过品种改良的漂亮孙子。是的,你们肯定会完成我的心愿,母亲信心十足地给我打气。 她已经开始打算做小孩的棉衣棉裤,她还要我从厂里偷偷拿回不少纯棉的擦机布,做她未来孙子的尿布。狗屁尿不湿(编者注:尿不湿是尿布品牌),还是这个管用。她说。
    和小玲结婚,是很遥远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敢想,我们能维持现在的样子挺好,我希望一直这样下去,永远不变。我试着把母亲的想法说给小玲时,她正躺在床上看王安忆的《我爱比尔》。小玲根本没听明白我的意思,随意地应了一声,态度模棱两可。我不得不又重复一遍。结婚?她有些吃惊地望着我,《我爱比尔》掉在被子上。我为我这有点唐突的话羞愧,我吓住她了。她瞪着失神的大眼愣了一会儿,终于回过味,想起自己此时身在何处,马上恢复了平静。结婚?她看着我说,当然了,我们结婚。小玲就这样很随意地答应下来,然后,她又抓起落在被子上的书本,有心无心地找着她刚才翻看到的那一页。没有欢喜也没有悲伤,她把婚姻看得很淡或者看成是一种必然。我们家无怨无悔地照顾她这么长时间,也许她把结婚当做对我和我父母的感激与回报。话又说回来了,我俩现在的境况和结婚又有什么两样。
    如果不是和小玲谈到结婚,我几乎忘了她家人。我和小玲得去她家征求她父母的意见。
    骑着一辆新买的市面上正流行的山地车,带着小玲去她家。路上,我俩先是去一家新开的摄影店拍了张合照。母亲的意思是寄张照片给我那远在西安做玉器生意的姐姐和姐夫看看,一是表示对他们的尊重,二是希望我尽可能地多向他们要点钱,即使他们不回来,我和小玲的婚事也一定要办得热烈而又隆重。摄影店的老板看我们像一对新人,极力地游说我和小玲在他的店里拍婚纱照,他说刚开张,有优惠,结婚那天还免费提供婚纱,老爷车半价出租。我几乎被他说动了,小玲只是礼貌地接了他的名片,然后催我走。她对热心的老板说,到时候我们会找你联系。从摄影店出来,小玲对回家并不热心,她没有坐我的山地车,仿佛忘了我的存在,双手紧紧地抱于胸前,独自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游荡在拥挤的大街上。我推着车子小心地左右跟着,像一个盯上了目标的鬼鬼祟祟的贼。
    拐入她家巷道时,小玲加快了脚步,目不斜视地往家奔。她的异常举动突然让我想起上次和她一起回来时她也这个样子,有些张皇失措,如同四周有许多看不见的人围追堵截她。我不得不骑上车子紧蹬几下才跟上。正值中午吃饭时分,巷道里冷冷清清,每家每户都关着门,我们没有碰上一个人。        
    她的父母见我们推门进来时有些意外。他们似乎已经把我忘了,努力地从记忆深处搜索对我的印记。终于对号入座,她母亲略显尴尬地把饭碗放到小院里的大理石桌上,问我们吃了没有。我说吃了,街上吃的。她父亲招呼我坐到石桌边,客气地给我让一支烟,我也客气地回敬一支,然后我们都有点生疏地沉默着,抽烟。小玲低着头说,我们要结婚了。啥时间?她母亲紧跟着问,连她也察觉自己的问话有点急促,像是巴望着把女儿赶紧嫁出去。她忙停顿一下,放缓了声音,结婚?你们考虑清楚了?小玲没有做声,我点点头说,考虑清楚了。她母亲盯着我问,你父母的看法呢?我说他们早催着我们。真的?她母亲进一步求证。我说,是。那你们就结婚吧。她母亲放心地说。小玲对她母亲轻松的语调有点反感,却和她沉默的父亲一样,不发表任何意见,只是听着母亲和我说话。我想不到这么简单容易得到她父母的同意,甚至没有提出任何的附加条件,她父母真是见过世面的开明之人。我殷勤地给小玲的父亲我的准岳父让烟,他不得不再次接过我专门孝敬他才买的五块钱一盒的好香烟。
    趁我让烟的时机,我的准岳母给小玲使了个微妙的眼色,小玲站起来乖乖地跟着她走进了屋里面,不寻常地关上门。她是不是当着我的面不好意思询问我和了解我的家庭,想要向小玲单独问个明白。我心怀忐忑地跟准岳父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闲话,从辛苦的工作说到按人头数扣钱的白河污水治理的所谓自愿捐款,从正风靡流行于中老年人中的香功说到南阳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选美,从一两万块钱的大哥大和一千六百块钱的摩托罗拉汉显寻呼机说到市面上正纷纷流传今年是黑年。黑年对男人不利,男人们都得一顿吃下一百个饺子,还要穿红色的衣服才能避邪。我和准岳父都说,我们咋能信这些谣传,我们咋能信呢。却又都不约而同地展示给对方看,我穿着小玲给我买的红球衣,准岳父勒着一条准岳母给他做的红腰带。我们打着哈哈自我解嘲,大家都信嘛,信了又没啥损失。那一年,南阳最畅销的东西就是红汗衫红腰带红球裤红内裤,简直是全民动员,集体疯狂采购,连所向披靡的传销那时也只能退而次之,难望其项背。其实又有几个人会真的相信黑年不利的流言?可大家都煞有介事地这么穿,还一顿真的吃下一百个像馄饨一样小的饺子,宁信其有,谁又能免俗。
    我焦急地等着小玲,那盒香烟快弹尽粮绝的时候,她突然推门走出来,脸色苍白、憔悴。我大吃一惊,仅几分钟的时间,小玲仿佛经历了一场生死磨难。她走到我身边,用力抓着我的手。她的手冰凉颤抖,我的心一哆嗦。跟着她从屋里走出来的我的准岳母平静地冲着她说,你们什么时间办婚事,有个准信通知我们。她又看着我说,小军,我只有这一个女儿,你可要照顾好她。我随着小玲的手劲心慌意乱地站起来,扭头对准岳母说,我会的,我会的。她哪里知道我有多爱小玲。小玲,你记住,现在你已经是小军的媳妇。准岳母一字一句地对小玲说,说得凝重,说得语重心长,说得用意很深。用意?我瞅着神色大变的小玲想,我的准岳母这句话有什么用意呢?
    我推着蹭亮的山地车,被小玲拽得踉踉跄跄地跟着她往外走。刚走出院门,我看见对面的人家半开着一扇大门,门框上靠着一个面目清秀却很消瘦的年轻人。他用很特别的眼神盯着小玲,空气在这一瞬间凝固了。我感到了行走的阻力,直觉告诉我,他是专门等我们的。小玲也觉察到了异样,抬头向那边望去,和那人目光交接的一瞬,她身子突然中枪似地抖了一下,竟站立不稳,向前栽去。我慌忙一把揽住她。小玲脸色更加灰白,身子控制不住地抖动着。她无力地央求,快带我走。我抱起小玲放到山地车的前梁上,要她靠在我怀里,我小心骑动了车。那个青年人双手抓着门框,身子往前用力地挣着,里面有人把他拽住了。
    我不紧不慢地骑着车,能感觉背后刀子一样锋利的眼神,能感觉那份幽怨、仇恨与不甘心。在拐出巷道的时候,我模糊地听到一个近乎绝望的呼喊声飘过来:小-----。小玲身子剧烈地晃了一下,山地车也随着剧烈地晃动。我的一只胳膊更加用力揽着不停颤抖的小玲,如果不这样她有可能面条似地从车子前梁上滑下去。她就这样紧紧依在我怀里,头靠在我的臂上,长发擦过我的脸,飘散在我身后。这种很容易被人误以为亲昵的举动,让街上行人对我俩侧目。我勇敢地昂起我那毫无特色的头颅,骄傲地想,让看到的人都妒忌我们吧。我还故意挑衅地吻了吻小玲轻拂我脸的长发,我那张平庸无趣的脸立刻显出了少有的生气。我想起了苏叶的那句话,我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和诗人的关系。我也是,我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和小玲的关系。
    从她家回来,小玲经常半夜里突然低声哭泣,用一种凄婉的声音哀求,不要,你不要……她手软弱无力地向外推着,像拒绝着什么,做着抗挣。这时我会从沉睡中惊醒,机警地爬起,按住她的手,喊她,小玲,小玲。小玲从梦魔中醒来,幽暗的床头灯下,睁开的眼睛还是不停地流泪。她猛地抱住我,眼泪打湿了我的胸口。她极力忍着噩梦带来的惊吓,一直不说话,只是这样紧紧的和我相拥着,直到她再次沉沉睡去。
    我终於打听到了那人叫李恒,和小玲从小玩到大,可谓青梅竹马。上高中时他俩曾经早恋过。后来,李恒突然远走他乡,从此杳无音信,直到最近才回来。我想,不论过去他俩发生过什么,只要小玲不说,我也不想知道。等我们结了婚,我们就一切从头来。
    母亲要我给我姐打电话,要她回来参加我的婚礼。母亲和父亲一向心疼电话费,一般都是我姐往家里打。当我姐破天荒地接住我的电话时,心里一阵紧张,声音都发了抖,还以为家里出了事。我说,姐,我要结婚了。她说,什么?我大声兴奋地说,我要结婚了,就是和寄给你的照片上的那个人。
    我姐不远千里从西安回来,带着对她一步一趋的姐夫和我那只见过一面的外甥女。相貌和我一样平庸的姐姐声若震雷,站如钟,行如风,一付巾帼决不让须眉的架式,也不知道她用什么秘笈让我仪表堂堂风流倜傥的姐夫服服帖帖的。我姐夫在认识我姐以前是出了名的花心人,可自从结识了我姐之后,不幸中招,被我姐粗大的手拈来扔去,却也无怨无悔。阅尽人间春色的姐夫反倒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认定我姐是那个旺夫益子之人。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浪子回头金不换啊。姐姐的火暴脾气与姐夫沉稳细腻的性格竟然水火相溶,相得益彰。我那六岁的外甥女尽管和大家有点生疏,但一提到结婚、新娘子,她还是兴奋得不得了,觉得这是最好玩的游戏。
    得益于我姐和姐夫的鼎力相助,我们在一个有点档次的名叫上一档的酒店操办婚事。她的老弟能找到小玲这样的媳妇,她脸上也贴金不少。我们家的亲戚朋友该来的都来了,都是一些身份卑微的人,能到这样一个阔绰的酒店里,他们显得拘谨不自在。我的三个师傅也到了,挤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的一个长沙发上,饱经沧桑的脸上堆满谦卑的笑。主持婚礼的是我姐专门请的一个职业司仪,他像要为我树碑立传似的,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地了解我家和小玲家的情况。看得出来他是个对工作极端认真负责的人。
    酒店大厅里喧闹、杂乱、热气腾腾、喜气洋洋,门外墙上贴着大红双喜,招引得过路人纷纷驻足观看。一万响的鞭炮缠绕在一根长长的竹竿上,早已准备就绪。最新的消息说小玲已经盘完了头化完了妆,坐上奥迪轿车从婚纱店出来了。有个家伙把一束鲜花递给我,工友们把我推到了酒店外。他们兴奋地在我身后叫,快来了快来了。我腾出一只手松了松勒得过紧的领带,心里咚咚地跳着。是的,我的新娘就要来了。
    首先出现在酒店门口的是一辆偏三轮摩托车,它还未停稳就从上边跳下个扛着摄像机的家伙。由于惯性作用,他勾着身子步态踉跄,差点摔倒,随着车紧跑几步,这才站稳了。那是我姐花钱雇的摄像师,敬业的他东张西望之后,跑到酒店最高的台阶上,迅速抢占制高点,处于一个最好的角度,好完整地记录下我和小玲婚礼的过程。
    扎成花车的奥迪放慢速度缓缓驶来,透过明净的车窗,我看见穿着婚纱的小玲拾缀得像商店橱窗里的洋娃娃。我身后一堆人轰地推着我拥到了车前,把我紧紧地压在车门上,催我抱新娘子下车。我用力挣扎着挤出一点空当,才拉开了车门。小玲红着脸矜持地坐在副驾驶位上。她是世上最美的新娘。有人在身后起哄说,抱上,又有说背上,反正是新娘不能脚着地,一直到酒店里面。我傻呵呵地把鲜花递给小玲,她半推半就地接过。身子稍稍动了一下,让我很容易地把她从里面抱了出来。我涨红了脸,虚张声势地喊着,让开,让开。他们大笑着拥着我和小玲往酒店里奔。
    刚到酒店我和小玲就被分开了。她让她家的亲戚中的女宾抢去,如果不是因为婚礼这一共同目标,她们几时能有这样的闲情雅致聚在一起。她们都亲热地拉着小玲的手,争着向小玲回忆她们记忆中的小玲是什么样子。她们无一例外地感叹,一转眼的功夫,小玲已经长成大姑娘了,既而抱怨岁月在她们各自身上的蹉跎。她们的热情渐渐感染了小玲,原来,还有这么多人关心她啊。今天,小玲绝对是主角。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司仪拿着无线话筒醒目地出现在大厅中央。他谨慎地用嘴对话筒吹了吹,话筒里立刻传出沉闷的嘘声。他又喂喂试了两声,大厅里响起浑厚的重低音,所有人都惊讶钦佩地望着他。他深沉地说,请大家准备,婚礼仪式马上开始。在他的招集下,我和小玲重新又站到一处。亲朋好友众星捧月似地把我们围在中间,站在不远处的我的双亲和我姐还有小玲的母亲,欣喜地望着这沸腾热闹的景象,大家都迫不及待地等着仪式的举行。
    专业司仪巡视大厅一周,气氛火爆,群情激昂,他满意地点点头,操起高亢缭亮的嗓音说,现在进行婚礼第一项,鸣炮凑乐。大厅里猛地一静,所有人等待着喜悦的音乐和祝贺的鞭炮响起。这节骨眼上,发生了一件只有小说和电影中才能出现的一幕——酒店外有人突然大声喊,慢!跟着一个穿着普通,长相普通的青年人闯了进来。他冲着诧异的人群问,哪位是方小玲小姐?
    小玲身子一抖靠在我身上。我紧揽着她,问,你找她干啥?那人举着一个大牛皮信封说,有人要我在婚礼上亲手转交给她一件东西。什么东西,你交给我吧。我说。他看了看我,然后又盯着小玲,问,你是方小玲小姐吧?他径直走过来。小玲惊恐地躲到我身后,说,不要,我们不要东西。那人还是固执地伸长手递过来说,收人钱财,就一定把事办完。我刚想伸手去接,小玲倏然探身把信封夺过,抱在怀里,急切地冲我说,我们快开始吧。我没有响应。
    我姐拦住了送东西的人,问,是谁要你送的。那人说他不知道,他只是在街上走,一个陌生人给他一百块钱要他送这东西来这儿。我姐不死心,反复地问。那人并不烦。他当然不烦了,跑一趟腿就挣一百块,心情能不好。他有问必答,可他始终不知道那个让他办事的人是谁。
    不用我姐盘问,我也知道会是谁,他到底阴魂不散。信封里面会是什么?我望着小玲,希望她能当这所有人的面打开它。不光是我的好奇心,在场的人都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小玲面色苍白,有些站不稳,不得不用一只手扶着我的胳膊。她近乎乞求地说,我们快开始吧。大厅里的人都盯着她背到身后的那个信封。我姐说,你就打开它吧。小玲慌乱地往后退,她的身后也是人,没有退路。她有些慌,手下意识地一抖,从那封得并不严实的信口里掉出一样东西来,地一声落在大理石地板上——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所有人都怔在那儿。
    小玲俯下身,捡起那把匕首,绝望地看着我。我也绝望地看着她。她说,小军,对不起,我们不能结婚了。众目睽睽中,小玲脱下婚纱。我一把拽着她,大声问,为什么?她挣脱了我,低着头往门外走。我那一直静观局势的岳母突然嚎啕大哭,作孽啊作孽。
    小玲不能走,她是我的新娘。我紧跑几步,挡着了她。小玲,没有人可以阻止我们,我说。她抬起头,冷淡地瞅着我,说,让开。我站那儿没有动,像敦实的拴马柱。我姐也跑上前拦住她的去路。那个就差一步做了我岳母的女人发疯似地跑过来,声嘶力竭地说,让她走,让她走。我用力生硬地一把推开她,谁也别想夺走我的小玲。她身子一趔趄,险些倒下,但她马上又扑上来,重新挡在我的面前,腿一屈跪了下来,双手死死地抱着我腿说,你让她走,让她走吧,我给你跪下了。我如同一根电线杆子栽在了那儿,麻木、冷漠、无情。小玲的眼里含着一丝祈求,也双腿一软跪了下来,小军,你放我走吧。怎么也想不到她们会这个样子,准岳母、小玲,她们中任何一个的跪都是我不能承受之重。我身子晃了晃,只觉眼前一黑,再也站不稳了……
    我在家里醒来,那个就要做我岳母的女人和我母亲、我姐一起守在床边,眼里也含着母亲般慈爱的目光。她吁了口长气冲母亲说,他醒了。我挣扎着坐起,大声叫,小玲,小玲。我那很有主心骨的姐姐按住我,欲言又止,少有的拿不定主意的状态。母亲望着我叹口气,说,小军,算了吧,咱命薄,没那个福气。我不管,我只要小玲,天涯海角我也追她回来。我蹭地窜起,要跳下地。小玲的母亲一把拉住我,说,小军,你听我说,我告诉你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说,你不用说,我全知道,是那个李恒,对不对?我不怕他,我要去找他。我姐说,小军,你只知道一点,让阿姨都告诉你。
    那个夏天高考之前的一天晚上,小玲的母亲和父亲到街口乘凉去了,那儿聚满了消夏的街坊邻居。天太热了,学习了一会儿的小玲关上门,站在院里冲凉。这个时候李恒来敲门,小玲吓了一跳,问,谁。李恒说,我,开门。小玲忙匆匆穿上衣裳。李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像这样偷空约会他俩时常都有,但那天却有些异常。小玲湿漉漉的头发漫不经心地四处散着,身上的水因为没来得及擦干,外边的汗衫紧紧沾在身上,若隐若现地暴露了她稍有点意思的胸脯。李恒的情绪突然间勃发,他盯着小玲,有些口吃地说,小,小玲,小玲。小玲感到了异样。她对这种异样慌乱不知所措,护着身子往后退。她说,你,你
……小玲态度模糊的拒绝一下子点燃了李恒的欲望。他扑过去抱紧小玲。异姓所特有的味道加着汗味使小玲一下子似进了虚幻境地,身子一软,倒在了地上。李恒压了上去,他的手漫无边际地探入小玲的汗衫,攀到小玲青杏般的胸部。小玲本能地拦住,你,你……李恒果断地将手覆盖在上面,梦呓般地叫,小玲小玲小玲小玲。小玲紧张得快要晕过去了。小玲无力地扭着身子阻止他。你弄疼我了,你弄疼我了。李恒涨红了脸,陷入了疯狂的极端。
    李恒进来时忘了关大门,院门根本没有锁。门吱呀一声,被小玲母亲随手推开了。她一眼看见青砖地上拥在一处的李恒和小玲,惊恐地失声尖叫起来。变调的叫声涌出门外,在巷道里无限放大,直奔街口乘凉的人们。出事了,他们一齐往小玲家奔。在街坊邻居的围观中,李恒夺路而逃。小玲像一只鹰群里的小鸡,弱小无助地躲着,只觉得再也没脸见人了。
    等小玲的父母到李恒家兴师问罪,受惊吓过度的李恒早已逃得不知了去向,他的父母也不知他去哪儿了。小玲母亲不解气,砸了不少李恒家的东西。李恒父母大气也不敢出,差一点跪在小玲母亲面前。事情只能慢慢地平息,李恒不见了,只有这样搁着放凉。
    自此以后,小玲深居简出,小心翼翼。她的一切都在那个晚上分崩离析了。小玲母亲总觉得女儿出了这样的事,在别人面前低人一等,总觉得别人在背后议论她家,所以她总是无缘无故地发脾气。小玲只希望能逃出这个地方,她甚至不再恨李恒了,常常想像着突然之间李恒会出现在她面前,带着她远走高飞。可李恒没有出现。
    几年后李恒悄悄回来了,主动来找小玲。小玲母亲吃惊地盯着自己送上门的李恒,一时不知拿他怎么办。李恒平静地说,小玲呢,我要带她走。
    你带她走,你害她还不够
! 小玲母亲突然醒了过来,跑上去跳起来一个劲地扇他的脸,这力气已经积聚好几年了。李恒不躲不让,站在那儿由她打,瘦弱的身子里有股韧劲。不还手的攻击是索然无味的,她打了几下,停下手,放声大哭。打他,就能雪清这个家所承受的耻辱吗?就能解脱小玲曾经受到的伤害吗?她一直设想当李恒出现时她怎么样,可当李恒真的出现时,她又能拿他怎么样呢。
    李恒问,小玲呢,我要找她。小玲母亲恨恨地说,她要结婚了。
    不行,小玲是我的,我因为她经历了这一切,现在什么也没有了。我不准她和别人结婚,李恒低低地说。他的眼里闪过一股凶光,像狼的眼睛。
    他已经不再是从前羞怯的李恒了。他像个疯子,觉得反正自己已经毁了
,再毁几个人也没有啥。他说谁和小玲结婚,他就会杀了谁的全家。本来小玲还抱着一丝侥幸,想他也许只是说说,但他送来了那把刀,他是当真的。
    听到这一切,我的心哆嗦着,像一块从高处跌落的玻璃,碎了。啊,我的小玲,我的小玲。

    这半年来,我寻遍了整个市区的角角落落,却总也找不到我的小玲。她和李恒一起消失了。小玲父母比我还急,一下老了许多,行动迟缓,目光呆滞,让我不忍看下去。我踢开李恒家的门,大声质问李恒的父母,但他们面无表情,心若止水,说他们早已断了和他的关系,没有这个儿子,他的任何事都与他们无关。
    有时候,半夜我突然醒来,觉得小玲就站在院外的街上,远远地冲这边望 。我发疯似地跑出去,在熄了路灯一片漆黑的八一路上疯狂寻找。她似乎就在我身边,注视着我,可我始终发现不了她,我大声喊 ,小玲,小玲。我像个孤魄野鬼一样游荡,直到母亲从屋里跑出来,拖着、哄着我回家。背着我,伤心的母亲根据电视广告提供的地址到专家门诊寻问,我这是不是梦游,是不是有病了。我没有病,我敢肯定小玲没有走,她一直就在我的不远处。我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她总有一天会出现在我的面前。她为什么还不回来。
    一天中午。母亲接过一个电话,失魂落魄,瘫坐在沙发上想极力向我隐瞒事情真像,最终还是忍不住大哭起来。小玲,小玲,她杀了李恒,自杀了
……那一刻,我觉得天突然塌下来,砸向我身上,我再也撑不住自己,直挺挺地倒下去。我恍惚听见母亲惊恐的叫声,小军。
    原来李恒早已染上毒瘾,并且强迫小玲也染上了。为了弄到吸毒的钱,他正在谋划着要把黑手伸向他自己家里,小玲家里,外加我们家里。我们婚礼上李恒送的那把刀,小玲一直都带在身边。她在一个夜晚将这把刀捅进了熟睡的李恒的胸膛,结束了毁了她一辈子的噩梦,随后向自己的手腕划去。
    我像死过一回的人,挣扎着也没能从床上爬起。床头上那一摞书在晃动中掉下来,打在我身上。小玲的诗集散落其间。我一直都小心翼翼地保存着她离开时的景象,我以为她还会回来,于某个时刻会突然地来到我身边,再也不离开。可现在,她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拿起她的诗集,我第一次打开了它。我吃惊地发现,上面竟然什么也没有。小玲写下诗的同时,又毁了它们。她每次写完后都用粗黑墨团把它们全部涂掉。整本诗集都是这样,大片大片的墨团,没有一个可以辨认出来的囫囵字。
    小玲曾说她写的不是诗,而是梦。如此黑暗的梦。我的小玲!
                              

 

注:本文凡有标题的诗均取自崔鹤先生的作品集《传说》